我国证券市场保荐机构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18 13:11
【摘要】: 自2004年实施以来,保荐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运行已有5年时间。保荐制度是对证券发行上市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实施以来,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现有保荐机构的民事责任规定存在操作性不强、民事责任追究缺乏保障等问题,导致中国资本市场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虚假信息披露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依然存在而且十分严重,投资者利益受损后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同时,由于保荐制度存在的时间较短,学界对保荐机构民事责任研究仍有待进一步深入。 基于上述原因,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保荐机构民事责任进行探讨有着重要意义。我国证券市场保荐机构的民事义务决定了保荐机构的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及侵权责任,各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等内容有所不同。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对美、英,及香港地区证券市场保荐制度及民事责任进行考察,并进而对我国保荐机构民事责任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从而得出完善我国保荐机构民事责任制度的有益建议。从对我国保荐机构民事责任制度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保荐机构民事责任制度存在保荐制度设计不够完善、保荐机构承担的民事责任过轻以及保荐机构与其他主体民事责任分担不明的问题。为加大对保荐机构民事责任追究,实现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目标,应明确保荐机构与其他主体的责任分担,进一步完善现有保荐机构民事责任诉讼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保荐机构法定抗辩事由的界定,完善保荐机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机制,同时应从源头上督促保荐机构依法依规履行保荐职责。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F832.51;D923
本文编号:2632125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F832.51;D923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张丹丹;我国创业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1年
2 苏妞;我国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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