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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的利弊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21 16:09
   公司交叉持股的股权结构在公司经济十分发达的西方国家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交叉持股是许多国外资本市场中常见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其中日本的交叉持股现象最为典型,在50多年的实践中,日本既体会了交叉持股的甘甜,更品尝了交叉持股的苦酒。我国的交叉持股形成于特殊历史时期,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解禁更暴露了交叉持股的两面性,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更是放大了交叉持股的利益和风险。伴随2007年中国股市价格的飙升和暴跌,中国的交叉持股过早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旅程。如何正确认识中国特殊的交叉持股和交叉持股的两面性,借鉴美国、法国以及日本等国家交叉持股的经验和教训,本文力求在分析和把握交叉持股的内涵和利弊比较以及由此产生的会计问题后,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交叉持股法律规制及会计处理改善的设想和建议。 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我国公司经济的不断成熟,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交叉持股将会越来越广泛地得到应用。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交叉持股具有十分鲜明的两面性,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规制,则不但其积极的作用无法发挥,对公司经济还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目前对交叉持股的立法现状十分堪忧,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亟待填补和完善。 全文共分五章,分别是:第一章绪论;第二章交叉持股概述及其功能分析;第三章交叉持股的经济学依据和中外比较;第四章交叉持股的会计问题;第五章交叉持股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第一章绪论。在本章主要论述了交叉持股的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以及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简单的综述;说明论文采用规范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交叉持股概述及其功能分析。在本章中对交叉持股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按照不同标准对交叉持股进行了分类;并且对交叉持股的积极意义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分别是稳定经营权、增进策略联盟间运营效率、资金筹措调度的弹性化和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又从五个方面重点探讨了交叉持股的消极意义,导致资本虚增、妨碍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滋生内部人控制、限制竞争以及会分散公司经营重心等。本文认为在不违反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在肯定交叉持股正面效应的同时,其负面影响更不能忽视。 第三章交叉持股的经济学依据和中外比较。本章首先从三个方面说明交叉持股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和解放为交叉持股的产生提供了经济法基础;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规模经济的日益盛行,使交叉持股逐渐成为谋求建立和巩固公司间的联合的常用方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的风潮,在客观上促进了交叉持股现象的日益普遍。其次,美国对交叉持股没有禁止或比例限制、法国是严格限制交叉持股存在、以及日本的区别对待主义,也就在日本严格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份,对非母子公司间的交叉持股则持宽松态度,通过对这三个国家的交叉持股不同规制的比较,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为探讨我国如何立法提供借鉴的样本。本文倾向于建立日本的区别对待主义的模式,也就是美国的自由主义和法国的禁止主义的折中。 第四章交叉持股的会计问题。在本章中介绍了由于交叉持股现象的存在,由此产生了会计计量及核算问题,主要的问题是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受到影响、虚增公司债务担保能力、容易引发交叉持股公司间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和投资收益不实等四个方面。对利润分配和投资收益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探讨,借鉴国外普遍适用的库藏股法和交互分配法的比较,对我国目前的利润分配方法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为了更好的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交互分配法能够比较好的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列举上市公司吉林敖东和广发证券交叉持股的案例分析比较,可以得出有虚增收益粉饰财务报表的嫌疑。为探讨我国在会计核算方法以及立法方面提供借鉴的样本。 第五章交叉持股问题深入探讨。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上进行了改革,采用了资产负债观以公允价值计价对流动性较强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对交叉持股的上市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在2007年的牛市情形下,我们看到很多交叉持股的公司的股价一路上扬,彼此助涨;而在2008年以后,风光不再。在牛市中,上市公司持有大量其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股权,由于被持股公司股改或新股上市后获得流通权和新会计准则实施,会使上市公司净资产、每股收益大幅提高从而会促使股价随之大幅上涨,导致其他持有此上市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又间接获益也会导致股价上涨。而在熊市当中同样会一损俱损。 基于以上交叉持股引发的问题,在本章中提出从四个方面对交叉持股进项规制。第一,应该从制度上规范交叉持股行为。第二,促使交叉持股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第三,加强对投资者引导,降低交叉持股概念股的吸引力。第四,应该对交叉持股确定最高限额,以抑制大份额的交叉持股,并尽可能减少交叉持股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文采用规范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对国外交叉持股和我国交叉持股立法方面的比较,结合我国的现状,探讨了我国对交叉持股应采取的立法态度以及应借鉴立法模式。同时对交叉持股引发的关联交易以及投资收益等四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学位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9
【中图分类】:F832.51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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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翠;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股价效应研究[D];河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82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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