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07 03:2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迅速,其对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日益凸显,但由于欠缺法律制度的有效指引和规范,目前实践中存在较多问题阻碍了其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立法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本文在论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必要性和探讨立法出路的基础上,试图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行为的基本制度。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引言简要介绍了选题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提出在法律规范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脱节背景下的立法需求。正文由四章内容组成。第一章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界定,先厘清证券的内涵外延,明确股权凭证也属于证券,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提供前提。在此基础上界定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并分析了其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第二章则是对立法相关问题的分析,该部分采用定性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市场自律和法律调整的成本差作了分析,得出立法必要性的结论;结合我国相关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出路,从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公信力等角度论证了应采取修改现有法律而非单行立法的模式。第三章是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借鉴,列举了私募股权投...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界定
一、股权凭证的证券属性定位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三、相关概念的澄清
(一)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第二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相关问题分析
一、立法必要性论证
二、我国相关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相关立法现状
(二) 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出路
(一) 修法出路的选择
(二) 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立法的关系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借鉴
一、国外法律制度借鉴
(一) 美国法律制度借鉴
(二) 英国法律制度借鉴
(三) 日本法律制度借鉴
二、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借鉴
第四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本制度构建
一、合格投资者制度
(一) 合格投资者的资格
(二) 合格投资者的人数
(三) 投资者不合格的法律责任
二、基金管理人制度
(一) 基金管理人的主体构成
(二) 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三) 基金管理人设立程序
三、基金募集制度
(一) 信息披露
(二) 基金合同
(三) 私募发行方式
(四) 注册备案程序
四、基金份额的交易与回售制度
(一) 基金份额的交易
(二) 基金份额的回售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回顾与展望[J]. 刘乐飞. 资本市场. 2011(01)
[2]美国证券私募发行豁免规则的修正及启示[J]. 李建伟,王咿人. 证券市场导报. 2008(09)
[3]回避与妥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立法评论[J]. 李康,杨兴君. 资本市场. 2006(10)
[4]《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主要特点评析及相关建议[J]. 董华春. 金融法苑. 2003(04)
[5]以分工为基础的经济效率分析框架[J]. 王峰虎,贾明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4)
[6]论法的内在体系[J]. 李道军.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9(02)
[7]台湾地区证券私募法律规范的最新发展、评析及启示[J]. 郭雳. 中外法学. 2003 (04)
本文编号:2902520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界定
一、股权凭证的证券属性定位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三、相关概念的澄清
(一)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第二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相关问题分析
一、立法必要性论证
二、我国相关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相关立法现状
(二) 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出路
(一) 修法出路的选择
(二) 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立法的关系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借鉴
一、国外法律制度借鉴
(一) 美国法律制度借鉴
(二) 英国法律制度借鉴
(三) 日本法律制度借鉴
二、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借鉴
第四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本制度构建
一、合格投资者制度
(一) 合格投资者的资格
(二) 合格投资者的人数
(三) 投资者不合格的法律责任
二、基金管理人制度
(一) 基金管理人的主体构成
(二) 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三) 基金管理人设立程序
三、基金募集制度
(一) 信息披露
(二) 基金合同
(三) 私募发行方式
(四) 注册备案程序
四、基金份额的交易与回售制度
(一) 基金份额的交易
(二) 基金份额的回售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回顾与展望[J]. 刘乐飞. 资本市场. 2011(01)
[2]美国证券私募发行豁免规则的修正及启示[J]. 李建伟,王咿人. 证券市场导报. 2008(09)
[3]回避与妥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立法评论[J]. 李康,杨兴君. 资本市场. 2006(10)
[4]《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主要特点评析及相关建议[J]. 董华春. 金融法苑. 2003(04)
[5]以分工为基础的经济效率分析框架[J]. 王峰虎,贾明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4)
[6]论法的内在体系[J]. 李道军.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9(02)
[7]台湾地区证券私募法律规范的最新发展、评析及启示[J]. 郭雳. 中外法学. 2003 (04)
本文编号:290252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qtouz/290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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