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推出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发布时间:2021-08-12 06:54
<正>7月2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推出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同步优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业务,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据通知,自2020年8月3日起,大商所正式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并对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业务进行优化。此次修改的规则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业务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期货业务细则》。其中,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业务的
【文章来源】:冶金管理. 2020,(16)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33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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