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信用交易若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01 23:34
证券信用交易是一种成熟的证券交易制度,为各国和地区的证券市场广为采用。而本文所要论述的证券信用交易仅指保证金交易,即证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其目的在证券市场的资本循环过程中通过信用授予,扩张证券交易的流动性和数量。然其交易过程中涉及多个市场主体,具有复杂的法律关系,鉴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全成熟的背景下,有必要借鉴及厘清证券信用交易中的各项问题,以为我国在融资融券运行体系上有一套更趋成熟及完善的证券信用交易法律制度。故本论文仅着重于探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的若干问题之研究。 第一章证券信用交易的基本论述,藉由说明证券信用交易之意义,种类,形态及功能,使读者对信用交易有一全盘的基本认识。第二章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构造,第一节阐述证券信用交易主体即证券商与客户间的买卖、借贷、担保、信托等不同的法律关系;第二节进一步深入探讨信用交易原理中的两个主要法律制度—“让与”与“担保”,并详述了我国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中所借鉴的在美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立法与判例中已逐渐承认的信托让与担保制度。第三节针对信托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现阶段法律制度中的缺位与冲突,提出摆脱法律困境的思路。第三章证券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论文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证券信用交易之基本论述
第一节 证券信用交易之意义
第二节 证券信用交易之种类与形态
第三节 证券信用交易之功能
一、增加证券买卖之连续性
二、调节价格
三、满足投资人之需求
四、间接地促进新股发行
第二章 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构造
第一节 证券信用交易法律关系
一、证券商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
二、证券商与客户之间的借贷关系
三、证券商与客户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第二节 证券信用交易原理法律分析
第三节 证券信用交易中的担保法律问题
一、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缺位
二、在让与担保制度在民事基本法中缺位的前提下,我国融资融券担保制度与现行担保法律存在冲突
三、摆脱法律困境的思路
第三章 证券信用交易授信机构债权之确保
第一节 目的
第二节 法律性质
一、金钱担保之法律性质
二、证券担保之法律性质
第三节 担保债权之范围
第四节 授信机构与委托人之一般债权人之关系
一、委托人之一般债权人就担保物强制执行之情形
二、委托人破产或重整之情形
第四章 证券信用交易股票之股权处理
第一节 证券信用交易担保标的物之范围
第二节 日本、美国、台湾地区证券信用交易股票之股权处理
小结
第三节 我国证券信用交易股票之股权处理
一、融资股票之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及新股认购权处理
二、融券股票之股权处理
三、其他股东权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915987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论文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证券信用交易之基本论述
第一节 证券信用交易之意义
第二节 证券信用交易之种类与形态
第三节 证券信用交易之功能
一、增加证券买卖之连续性
二、调节价格
三、满足投资人之需求
四、间接地促进新股发行
第二章 证券信用交易的法律构造
第一节 证券信用交易法律关系
一、证券商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
二、证券商与客户之间的借贷关系
三、证券商与客户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第二节 证券信用交易原理法律分析
第三节 证券信用交易中的担保法律问题
一、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缺位
二、在让与担保制度在民事基本法中缺位的前提下,我国融资融券担保制度与现行担保法律存在冲突
三、摆脱法律困境的思路
第三章 证券信用交易授信机构债权之确保
第一节 目的
第二节 法律性质
一、金钱担保之法律性质
二、证券担保之法律性质
第三节 担保债权之范围
第四节 授信机构与委托人之一般债权人之关系
一、委托人之一般债权人就担保物强制执行之情形
二、委托人破产或重整之情形
第四章 证券信用交易股票之股权处理
第一节 证券信用交易担保标的物之范围
第二节 日本、美国、台湾地区证券信用交易股票之股权处理
小结
第三节 我国证券信用交易股票之股权处理
一、融资股票之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及新股认购权处理
二、融券股票之股权处理
三、其他股东权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91598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qtouz/39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