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要公民教育思想流派对我国公民教育的启示
公民教育有其明确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导向,由于逻辑和历史的分歧,西方的公民教育思想呈现出不同的思想流派和特点,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化的公民教育理论和模式。随着我国学术界20世纪80年代引人西方的公民社会观,“公民社会”、“公民教育”日益成为国人关注的话语。了解和厘清西方主要公民教育思想的核心内容和发展脉络,才能提炼出科学的价值指导和有效模式,笔耕论文,从而使我国公民教育的展开具备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西方主要公民教育思想流派及特点
(一)古典共和主义公民教育公民作为一个古老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希腊雅典城邦时期。城邦是一个小规模的、有机的政治共同体,需要划定一部分人处理该共同体的公共事务,于是出现了能分享城邦的公共生活的公民。公民是热衷于城邦政治生活、在政治生活中行事管理与被管理权利的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的存在先于个人的存在,城邦的公共利益高于个人的私利。城邦公民强调公共性,强调参加公共事务治理,过一种公共生活,实现公共福祉。
古典共和主义是基于城邦的生活而产生的公民思想。古典共和主义强调共同体(城邦)的自由先于个人的自由,公民必须服从城邦;强调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例如,在雅典,公民的参与表现为参加议事和司法审判;在斯巴达,则要求公民应征入伍,从军参战,保家卫国。正是通过公民的公共参与,把公民与城邦、个体与共同体联系起来,使公民在参与中学会处理各种公共事务,增加对城邦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古典共和主义认为城邦公共生活是以公民美德来维系的,要把公民美德放在首要的位置,同时辅以法律和制度对公民私利的约束。
(二)近代共和主义公民教育17、18世纪时,欧洲资产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与此相应,近代公民概念也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英、美思想家们对古典共和主义思想进行了继承和改进,被称之为新共和主义或近代共和主义。新共和主义包括马基雅维利和卢梭的共和主义思想,其对公民德性的认识以及公民的实践形式与古典共和主义有着差别。
马基雅维利坚信人性恶,他认为,要让自私的公民拥有美德并且献身于公共利益,避免腐化,只有借助于法律的强制,约束自己的恶行;宗教,尤其是军事纪律,是保持爱国精神所必需的事物。卢梭也认为,国家依赖于公民,公民必须具有爱国美德,必须建立一整套公共教育体系,以社会契约为基础,重视法律制度建设,并通过教育来强化和加深公民对祖国的热爱。
在公民教育方面,近代共和主义倡导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树立国家利益优先的观念,强化公民责任意识,积极鼓励公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公民教育的内容应该注重培养公民德行和能力,如爱国与勇气、个性尊严、认同感、隐私权、自主性、关心他人、关怀社会、宽容、公民服务等。(三)自由主义公民教育18世纪以后,伴随着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自由主义公民思想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商品经济不同于古代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它借助于市场的交换,打破了身份等级,增加了社会流动,促进了公民之间的平等和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希特就指出:“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是革命暴动与契约主义的权利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和共和主义相比,自由主义有很多不同的特征。
自由主义公民身份以自由主义为基础,强调个体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个体优先于共同体。自由主义也强调合作,但这种合作不是基于共同的目的,而是基于个人利益的平衡、协调,合作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个人权力和利益的满足。
因此,权利构成了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核心要素。
社会和国家必须满足个人的要求,维护个人的利益。
相应地,自由主义的公民教育也是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把公民身份看作是一系列公民权利的获得与保障,通过权利的实现追求个人自由的最大化。在教育中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把公民培养成为权利主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公民活动中,公民必须作为主体而发挥主体性,承认公民的主体地位。
(四)社群主义公民教育自由主义强调个人权利和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忽视了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责任,在20世纪中期以来受到了其他公民思想流派的批判。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社群主义,重新关注共同体的价值。社群主义反对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个人利益绝对优先,强调共同体价值优先于自我价值,公民要保持对共同体的忠诚、归属与团结。社群主义强调公民身份源于共同体,但不否认公民个人的价值。
在公民教育中,社群主义强调公民的义务,提倡国家要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公民选择与社会共同价值观相符合的生活方式,树立爱国心,减少自由主义带来的弊端。在公民参与中,社群主义认为要积极参与社群公共事务,是享有公民资格的前提,是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在教育的实践上,认为国家政府对全社会负有重要责任,要让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要将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相结合,设立社区学校,提高公民的社会意识,培养责任感。
(五)多元文化主义公民教育20世纪中期以来,由于人们频繁的跨国迁移、流动,文化的多样性和个人的身份的复杂性使得人们必须重新审视公民身份。随着多元文化主义的概念在教育领域的广泛使用,20世纪9O年代多元文化主义公民教育渐渐成为很多国家公民教育的理念。
多元文化主义认为,自由主义将社会看作一个同质化的公民组合,在多种族混合的国家,被分享的文化 往往是主流群体的文化。而在族群之间、各民族之间是存在着文化、传统、能力和行为方式的差异,这些差异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多元文化主义提出了“差异公民身份”,要承认和包容种族文化群体独特的身份和需求。
多元文化主义面对的是族群,而不是个体,是为了争取一类群体的利益和权利,争取主流社会对少数族群和团体的肯定和认同。因此,多元文化主义反对歧视,强调增加社会的包容性。倡导国家应给予非主流社群或少数民族一定的特殊权利,减少非主流社群或少数民族面临的不公平问题。这些特殊权利包括代表权、特定领域优先权以及自治权等。
本文编号: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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