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培养中的实践性缺失与对策
自1997年开始正式招生以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规模日益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质量逐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培养出了一大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做出了巨大贡献。
教育硕士的培养强调实践性和应用性,然而,在现有的教学环境下,我国的教育硕士培养呈现出明显的实践性缺失,严重影响教育硕士培养的质量。
一、实践性与教育硕士培养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是指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高校应根据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制定合理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和评价机制,鼓励学生参与教学实践,并在教学实践中促进学生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实践性是教育硕士培养的本真要求和最终旨趣。实践性是相对于学术性而言的,它主要是指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在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师资队伍、毕业论文等方面,突出职业导向,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价值的教育活动。
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培养目标的实践性,即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教学实践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掌握最新教改动态及学科前沿,理解基础教育改革的最新理念、内容、方法及改革趋势,并能根据要求对自己的教学及专业发展作出适当调整,具有综合解决教学或管理中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2.培养过程的实践性。在实践性培养目标的指导下,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的制定也遵循实践性原则;学生根据学校的培养计划修满本专业所需学分,其中包括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和必修课,教育见习、实习等。在日常教学及管理中培养单位及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作出调整,但教师的教学,学校的实践活动都是在保证学生学术水平提高的同时,指向实践的教学活动。教育硕士研究生通过两年的专业学习,初步具备理论学习、学术思维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为日后实际工作中的科学研究奠定基础。
3.毕业论文的实践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联系实际,着眼于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要求学生能运用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学位论文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都是相关专业内的专家或领军人物,关注论文的应用价值,对论文的评价着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缺失当前,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正处于起步阶段,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的各群体如社会、培养院校、基础教育机构、教育硕士研究生等,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识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教师、管理人员及我国基础教育及教育改革的重要作用;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认识存在误区,对教育硕士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及培养目标存在误解;并未真正认识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促进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的重大意义。这些不足直接影响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和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一)偏离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教育硕士是面向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主要目标是培养面向基础教育的实践型、应用型人才。与同类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相比,要求教育硕士研究生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时间较短,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欠缺。对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认识仅停留在表面,为招生而办学。在培养方案的制定中,时常会局限于教育学硕士已有的模式及方案,虽然在个别课程安排上作了些微调整,但仍出现了与教育学硕士培养方案趋同的倾向。我国虽对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的相关内容作出明确区分,然而在实际办学及教学实践过程中,却缺少规范的操作程序及相关理论指导。教育硕士任课教师的教学指向性不明显,教育硕士的培养偏离了职业性目标定位,这就使得教育硕士培养陷入实践性不强、学术性不足的尴尬境地。
(二)课程设置缺乏实践性自2010年教育硕士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以来,教育硕士培养面临着诸多难题。全日制教育硕士生有足够的时间学习理论知识,管理者将更多目光和精力投向这些刚刚结束本科学习生活的学生,而对一线教师的要求则大大降低。来源于一线的教师因各种因素,无暇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学习中。教育硕士培养机构虽对不同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作出区分,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走过场”的现象,这无疑使方案名存实亡。综观各校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笔耕论文新浪博客,我们可以发现,关于教育基本理论的课程占较大比重,有些综合性大学甚至并未开设实践性课程;也有师范类院校设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学术化倾向。课程类型单一,关注实际教学及案例的教学较少,教学形式单一。从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我们可以看出,教育硕士的培养将更多精力放在关注学生的教学及管理能力的提高上。然而,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明显缺乏实践性,甚至出现了与教育学硕士趋同的倾向
(三)师资队伍偏重学术型目前,我国专门从事教育硕士教学及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教师数量有限,加之部分教师的实践教学经验不足,无法根据学校的要求及学生的现实发展需要对学生做出指导。
培养院校的教育硕士导师聘用机制不健全,导师的遴选缺少规范性,有些导师由学术型硕士的导师担任,这些受聘的导师过去一直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很少有教师具备参加基础教育教学及改革的经验,在教学过程中,难免偏重于课堂教学和纯理论知识的传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也常常会出现偏向理论、偏向自己的特长,远离基础教育实践的倾向。这些都是与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相违背的。
(四)学位论文的指导与评价没有体现实践性基于以上因素,在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与评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学术化倾向。导师在对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指导的过程中,指导方式大多与教育学硕士的指导方式相一致。在对论文评审时,导师往往会降低对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即以低于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的标准来界定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水平。然而,较之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聚焦基础教育改革及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关注学生对各类问题及困惑的思考,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不应该简单地看成是对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的“降格”。从某种程度上说,对教育硕士的实践性要求更高。
三、提升教育硕士培养实践性的策略加强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具有重要意义。强调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利于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探索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模式,丰富教育硕士培养的办学经验,对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有着重要的作用,适应教师职业化发展需要,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基础教育实践培养优秀的应用型教师,促进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影响基础教育改革进程。因此,充分认识教育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实践性缺失是必要的,我们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促进教育硕士培养朝着实践性与学术性融合的方向发展。
(一)明确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教育。明确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首先,高校要对教育硕士培养给予足够的重视,不仅要从理论上认识到教育硕士的独特性,摒除对教育硕士培养目标定位的误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与教育学硕士相异的培养方案,而且要在实践中落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反对用学术型教育学硕士“学术本位”的标准来衡量教育硕士的质量,避免教育硕士的培养标准与教育学硕士培养标准趋同的现象,从而使教育硕士真正成为一种既具有硕士研究生水准,又具有独自存在价值和意义的特色学位。其次,要处理好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关系。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强调教师水平的提高,强调教师专业化发展,而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恰是为了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色彩,但并不是要放弃对教育硕士学术能力的要求。因此在教育硕士的培养过程中,须正确处理好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关系,突出实践环节,但也不能忽视对教育硕士学术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突出实践性课程结构指课程各部分的组织和配合,即探讨课程各组成部分如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问题。实践取向的教育硕士课程结构的组织应以实践课程为核心,以教学实践过程和实践知识的掌握为课程结构展开的逻辑起点,让学生在一定程度的实践基础上建构所需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为了弥补教育硕士课程体系的实践性缺失,首先要调整课程方案,既要体现基础教育理念与发展的新动向,更应突出其应用性,开设一些具有一定实践指向、操作性强的课程。
其次,注重对学生基本素养的培训,在本科教学的基础上对教育硕士新生进行技能摸底,了解其水平,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差异指导。再次,要强化对教学实践环节的重视。加大实践环节的学分比例,要努力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材建设,尝试建立教学案例库、微格教学、案例分析及班级管理类课程,重点突出课程设置的基础性、实践性、选择性和先进性。最后,增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环节,各院校间可以互相交流,提升学生的教学及教育管理能力。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避免教育硕士师资队伍的学术化倾向,培养高质量的教育硕士,应加快建立一支适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教师队伍的步伐。首先,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特点,制订教育硕士导师和任课教师的选用标准,指导教育硕士导师及任课教师的遴选与任用。其次,规范教育硕士教师及导师队伍建设程序的规范性,选择具有一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经验的教师担当教育硕士的教学工作。再者,聘请基础教育实践经验丰富同时又具备一定理论基础的中小学教师,来校做专题讲座或者兼任授课教师(或者导师)。
高校也要加强对现有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的培训,创设条件鼓励教育硕士教师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与中小学一线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保持联系。培养单位建立教育硕士教师及导师考核机制,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及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最后,改革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学位评审委员会中至少包含一位具备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或专家,评审委员会需综合这位教师的意见,对教育硕士学生的学位论文作出评价。
(四)与时俱进,改进教学方法以教育硕士培养目标为指导,根据培养方案进行教学,要注重实践性特征的体现。教师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注重教学的实践性。授课教师应密切关注基础教育改革动态及教学实践;倡导案例教学、专题研究、现场教学等方式;积极开展教育硕士间的交流讨论活动;鼓励一线教师不断发现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老师同学进行分享,探讨解决措施;组织教育硕士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教学观摩和研讨;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实践经历,创设情境,鼓励学生思考;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课题或教育实际中的问题,组织学生进入实际教育情境进行调研,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拓展学生的学术视野;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来提升教育硕士的教学、教学管理能力及科研水平 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
(五)建立教育硕士培养基地高校中部分教育硕士导师对基础教育改革了解有限,在教学中出现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倾向。教育硕士培养基地的建设,不仅能为教育硕士及导师提供良好的学习及实践平台,同时也能为实践基地提供良好的契机。应该充分认识教育硕士的特点,树立以基础教育为核心的观念,根据基础教育对人才的需求,在实践中总结教育硕士培养的经验和教训。基地的建设满足教育硕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愿望,为教育硕士进行教学实践及分析提供了较多的案例、实习的机会、论文选题素材,同时大学也将为基地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撑。教育硕士培养基地的建立可以克服高校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缺失。大学与中小学合作建立教育硕士培养基地,有利于弥补各自的缺失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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