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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校园事故处理措施

发布时间:2014-07-24 12:19

  校方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应对学生伤害亊故发生后,学校要按照积极主动、有理有据、依法重情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事故的相关事项。

  1 事故发生后,在积极采取救治措施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当及时采取千预和救治措施,以防止事态的扩大。这样做既使对学生的伤情最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但对学生家长也是一种心理的慰籍。对最终确定学校赔偿数额方面也是一种法律情节考虑。同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果因为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而致使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度加重的,则学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事故证据、资料的保护和收集要依法迅速的进行,为以后的协商、调解、诉讼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成立专门处理小组做好事故的调査和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调査取证的过程应该坚持依法进行,避免最终成为毒树之果。必要时让当事人各方参与调查取证的全过程。很多证据随时间流逝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因此收集工作要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及时地进行。另外,证据的收集应当自始至终,并且要全面。证据无大小,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要做到有据可査,这即对伤者负责也让自己对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无论事故最终是协商解决、调解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学校都要妥善保存相关案件资料,以防止一些当事人在事后又提出无理耍求。

  3,积极主动与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沟通解决。

  事故发生后,作为学生的教育者和管理者,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是上策。解决方式无非三种: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方参与调解;民事诉讼。相比之下,协商解决的成本要低得多,因此对于只涉及民事贵任的伤害事故纠纷,当事人各方首先应该选择协商解决。协商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和赔偿的多少。协商应当讲求技巧,避免情绪化:协商应在合理范围内解决问题,避免做无谓的让步。学生家长可能不懂法或提出一些过分要求,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因此在协商的整个过程都要有学校的法律顾问参与,或者请律师。协商成功后,当事人各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未果,则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不得违反自愿原则。如果涉及到学校责任,则一般由学校主管部门出面调解。如果不涉及学校责任,则可以由学校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认可的其他第三方出面主持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各方也应签订书面协议。调解失败,则只能走诉讼之路。诉讼是一种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双方角力。至此,前面的证据收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即使这样,还是要请律师作为校方的代理人为好。注意诉讼时效。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校方可能不是直接责任人,有必要适当提醒学生注意诉讼时效,在其他方式用尽的情况下提起诉讼,从而避免责任转嫁,最终自己承担责任。

  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即受害学生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逬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当然,诉讼时效也存在屮止或中断。所谓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的设后6个月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索赔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待原因消除后,时效再继续计算。所谓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内,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致使己经过去的时效统归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法定事由主要包括如下几点:①受害者积极提出索赔,主张权利。②权利人提起诉讼。③侵害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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