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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标准化改革中若干基础性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1-05 19:34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标准化改革相关政策密集出台,标准化战略不断加强。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为教育标准化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育标准的概念、范围与分类等问题是教育标准化的基础性问题,也是教育标准化改革与管理的基础。教育标准的本质属性是规范,表现形式是文件。教育标准的范围,从技术要求的视角来看,教育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涉及各级各类教育,包括学校设立与建设、学校运行和管理、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教育学督导、语言文字等方面。教育标准的分类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范畴下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五类教育标准,而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标准类文件虽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范畴,但也是具有教育标准功能的"准标准",是完整的教育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来源】: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0,40(0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促动教育标准化改革
二、教育标准的概念、范围与分类
    (一)教育标准的概念
    (二)教育标准的范围
        1.新《标准化法》对标准范围的规定
        2.教育标准的范围探讨
    (三)教育标准的分类
        1.新《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分类
        2.教育标准的分类
        3.教育标准类文件是否属于教育标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技术:定义、特性及技术系统观[J]. 李喜先.  科学. 2014(05)
[2]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及其制定[J]. 中国教科院教育质量标准研究课题组,袁振国,苏红.  教育研究. 2013(06)
[3]关于教育标准的思考[J]. 刘义光.  中国远程教育. 2006(01)



本文编号:357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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