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农村教育财政中的主体地位
发布时间:2017-08-18 01:12
本文关键词:论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农村教育财政中的主体地位
更多相关文章: 中央和省级财政 农村教育发展 教育财政 主体地位
【摘要】:农村教育属于公共产品范畴,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是农村教育投入的主体。要体现主体地位,就要实现政府功能与财政功能的转型,即政府要从经济建设型转成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财政要由投资型转成公共型财政。
【作者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中央和省级财政 农村教育发展 教育财政 主体地位
【分类号】:G521
【正文快照】: 农村教育是指县及县以下的教育,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高中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在农村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经费一直是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义务教育是农村教育发展的重点,新的《义务教育法》(修正案)开始实行后,从法制的角度规定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农村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刘惠林;;论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农村教育财政中的主体地位[J];教育探索;2007年04期
,本文编号:69197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aoyulunwen/ktjx/691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