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对社会的适应与超越
发布时间:2017-12-02 14:31
本文关键词:论高等教育对社会的适应与超越
【摘要】:高等教育具有适应社会与超越社会的双重性质,适应性是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超越性是其本体价值的体现。两者失衡于高等教育系统本身有限的反应能力与超负荷的外部环境需求,但实质上体现了对高等教育本质不同认识的冲突。我们应从历史性与发展性的角度把握两者关系,合理平衡高等教育的外部需求与内部反应能力,探索和提升理论的包容性,将历史、逻辑与实践相结合,实现高等教育适应社会与超越社会的和谐共进。
【作者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基金】:2013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思想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3JZDW004)研究成果
【分类号】:G649.2
【正文快照】: 适应社会与超越社会主要反映的是教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大学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高等教育系统也从来不曾有过统一的模式,而是一直在适应、改变和超越新环境。对高等教育适应社会与超越社会的论争,反映出当代高等教育面临的功能性危机,而更深,
本文编号:124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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