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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考试题对学生思维方式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5-05 19:58
【摘要】:考试是由教育部门或教师根据教学安排对所修课程进行的综合性测试,其目的在于检测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情况,它本身即是一种教育手段。考试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应以教育目标为标杆,任何考试的真正意义在于它是否配合或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考试应为教育目标服务。我国高等教育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创新性人才,因此,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试题设置都应与培养创新性人才相契合。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考试题型绝大多数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两种。客观性试题是聚合思维最常见的表现,聚合是把多方面的因素集中起来,让思维收敛起来,指向一个目标,解决具体问题。客观性试题答案的确定性和标准性决定不论谁答谁评分标准都一样;其次,客观性试题题干和备选项非常明确,考查和命题的目的就决定答案要么是肯定的,要么是否定的;再次,客观性试题注重考查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记忆,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方式起着消极影响。考试过程中,学生会潜移默化地形成一种思维定势,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趋向于单一性。 主观性试题强调知识内化和思维能力培养,充分体现考生主体性,能较为完整地体现考生思维过程,有利于学生着眼现实,锻炼解决问题能力。主观性试题参与思维形成到成熟到创新的整个过程,以知识内化为思维形成之基础,以佐正和评介思维过程为思维成熟之方法、更以发挥主体作用为思维创造之导引。主观性试题属于开放式命题,它多方位考查学生的各种思维能力,激发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主观性试题提问及解答的开放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而客观性试题提问及解答的封闭性压制甚至封锁学生形成创造性思维。因此,仅从培养创造性思维这一角度,我们高等教育考试设置应注意平衡主客观题比例,将之与我国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方式相契合。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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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专业大学生态度展示法学专业如图3一l所示(参见附录表:法学院大学生应对考试题型问卷汇总表),法学专业在回答这24个问题时,对于主观性试题持积极态度的第12一17共6个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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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学生注重的是分数,具有一定的急功近利的倾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如图3一2所示(参见附录表:数计学院大学生应对考试题型问卷汇总表),计算机专业学生在回答这24个问题时,对于主观性试题持积极态度、持赞成态度的达到70%以上的共有6个项目,具体为第n一16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5%,在这一点上,与法学专业相同的是第11项,法学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有76.83%和74.07%的学生喜欢做主观性试题
【学位授予单位】:中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G642.4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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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娜;;题型对学生思维方式的影响探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年11期



本文编号:265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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