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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诚信宣教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13 22:10
  科研诚信宣教是一种以宣传和教育为主要手段、旨在促使科研人员形成正确学术伦理关系认知的学术伦理规制方式,其操作机制表现为内在的科研诚信价值规范与外在的方式和组织的统一。高校作为最具代表性、学术伦理关系最为复杂的学术机构,若针对其校内科研人员建立科研诚信宣教机制,不仅能够防范和降低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及发生概率,而且还能够激发其科研创新意识。要建立这一机制,使科研诚信宣教能够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就必须以"一元二层三面"的立体式价值观体系为价值指引,并在此过程中采取鲜明、公开、多样的特定行动策略,建立起中心—网络式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架构,并以其为组织保障,推动科研人员形成具有较强稳定性的、符合学术伦理关系要求的理性品质以及相应的科研行为,进而引导整个高校形成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 

【文章来源】:内蒙古社会科学. 2020,41(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部分图文】:

高校科研诚信宣教机制研究


高校科研诚信宣教机制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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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要在其成员中间进行持续有效的科研诚信宣教,除了采用特定的行动方式之外,还必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无死角的组织架构,这不仅是科研诚信宣教外在的组织保障,也是由高校科研人员在工作空间上的分散性、工作时间上的灵活性以及工作方式上的独立性决定的,否则,高校试图培养的学术伦理价值和理性精神就难以为其成员所普遍分享、理解和掌握。对此,本文提出一种既能够充分利用网络结构特点又能够有效规避其“去中心化”弊端的组织架构,即“中心—网络”架构(如图2所示),将科研诚信宣教所需的资源都嵌入在这一架构之中,其宣教活动的开展也都依托这一架构进行。其一,所谓“中心”,就是处在这一组织架构中心位置的“科研诚信委员会/学术诚信办公室(1)”,作为一个实体机构,它具有两种组织属性,即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这一“中心”若代表“行政权力”,就是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一个行政机构,即学术诚信办公室;若代表“学术权力”,则是一个专业性的学术组织,即学术委员会下辖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即科研诚信委员会,同时还与社会上的一些学术组织(如学会)进行业务对接。这一“中心”机构常常根据工作需要,在两种“职能”之间进行适时切换。例如,一位在校研究生被举报学术不端,则由学术诚信委员会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和认定,如果调查结果坐实该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除了由学术诚信委员会代表学术组织对该研究生作出相应的处罚之外(如公开通报),该行为所涉及的具体处罚措施(如追回所授学位)则由科研诚信办公室会同研究生院等其他行政机构一同施行。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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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28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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