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落实现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05 21:44
【摘要】: 高校拥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不仅是国际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是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高校发展的要求。 福建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由福建省级和(学校所在地区)市级学校主管部门共同建设与管理。由于“新建”、“地方性”和“向本科过渡”等特点,此类学校在办学自主权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正如布鲁贝克所说“教育实践中矛盾错综复杂之时,就是检验这些实践的理论基础之日”。 本文从理论的角度、法律法规的角度、实践的角度对福建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做了论述和总结。除序言之外,论文由四章内容构成:第二章,在对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简要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概念进行界定并论述了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必然性;第三章,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论述了福建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的范围和内容,并对福建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应有的制约机制进行了论述;第四章,在简要论述福建6所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的基础上,对福建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现状和制约机制现状进行研究和分析;第五章,与外省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落实现状、福建省属老牌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落实现状进行简要比较的基础上,对福建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现状、问题、原因与对策进行总结。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G648.4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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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年份】: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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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4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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