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治理现代化:基本原则与未来取向
发布时间:2023-03-04 16:34
传统学校安全治理研究局限于功能主义或规范主义的单一进路,难以实现安全/秩序基础价值与自由/权利终极价值之间的调和。推进学校安全治理现代化,应坚持二者的结合与统一,以建立合法性与最佳性的二维治理结构。从二者结合的视角来看,学校安全治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风险预防原则、行政效能原则、参与性原则以及应责性原则。以之审视我国治理现状,当前仍存在行政规制过度、治理理念落后、规范文件过多、治理主体单一、风险分配失衡等问题。对此,应以权责明晰的实体规则实现风险预防、以正当程序与法律原则实现权利保障、以主体与规则多元化实现合作治理。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功能主义与规范主义:学校安全治理研究的两种进路
(一)学校安全治理研究的功能主义进路
(二)学校安全治理研究的规范主义进路
(三)走向功能主义与规范主义研究的统一
二、学校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
三、我国学校安全治理的问题与省思
(一)行政规制过度与合法性原则不相符合
(二)治理理念落后与风险预防原则不相一致
(三)规范文件过多与行政效能原则不相匹配
(四)治理主体单一与参与性原则不相协调
(五)风险分配失衡与应责性原则不相适应
四、“合法性”与“最佳性”的统一:学校安全治理的未来取向
(一)以权责明晰的实体规则实现风险预防
1. 治理机关职能与权力的法定化
2. 学校与学生间教育管理职责的明晰化
3. 父母监护职责与学校教育管理职责间的平衡化
(二)以正当程序与法律原则实现权利保障
1. 以正当程序实现权力的正当行使与合理运用
2. 以法律原则为个体权利与自由提供底线保障
(三)以主体与规则多元化实现合作治理
1. 构建信息交流机制,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2.“软法”与“硬法”并举,促进治理规则多元化
本文编号:3754619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功能主义与规范主义:学校安全治理研究的两种进路
(一)学校安全治理研究的功能主义进路
(二)学校安全治理研究的规范主义进路
(三)走向功能主义与规范主义研究的统一
二、学校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
三、我国学校安全治理的问题与省思
(一)行政规制过度与合法性原则不相符合
(二)治理理念落后与风险预防原则不相一致
(三)规范文件过多与行政效能原则不相匹配
(四)治理主体单一与参与性原则不相协调
(五)风险分配失衡与应责性原则不相适应
四、“合法性”与“最佳性”的统一:学校安全治理的未来取向
(一)以权责明晰的实体规则实现风险预防
1. 治理机关职能与权力的法定化
2. 学校与学生间教育管理职责的明晰化
3. 父母监护职责与学校教育管理职责间的平衡化
(二)以正当程序与法律原则实现权利保障
1. 以正当程序实现权力的正当行使与合理运用
2. 以法律原则为个体权利与自由提供底线保障
(三)以主体与规则多元化实现合作治理
1. 构建信息交流机制,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2.“软法”与“硬法”并举,促进治理规则多元化
本文编号:375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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