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低工资对劳动力市场供给的影响研究
发布时间:2018-01-20 18:31
本文关键词: 最低工资 设计框架 劳动力市场 收入 内在机理 出处:《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最低工资制度是我国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最低工资制度的初衷是保护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但越来越多的经验证据显示这一制度安排使部分弱势劳动者承担了其负面效果,导致了事与愿违现象的产生。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和税收制度的实施类似,都会对劳动力市场上微观主体的决策行为产生一定的扭曲,因此也存在制度设定与调整过程中对劳动者福利改善与侵害之间的权衡。就理论层面而言,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存在实施的必要,以及这种制度的实施对劳动力市场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都是在过去三十多年中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国情特色、制度环境和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特点等多方面进行了尝试性探索,为上述论证提供了种种经验或理论层面的证据。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学者也开始尝试就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随着近年来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结构性变化,这种研究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在实践层面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劳动力市场的逐渐发展,建国初期的一套工资体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原因有二:第一,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最低工资标准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小,许多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无法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许多企业存在侵犯职工利益的现象。政府在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中存在明显的缺位。第二,1979~1991年中国经济处于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时期,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远远低于物价增长速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速度已经无法与现实接轨。在1985年的第二次全国性工资改革中,国家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人规定的起点工资六类地区为35~38元,与1956年相比货币工资水平仅仅提高了 17%,大大低于同期城镇职工生活费用价格的增长幅度。许多企业为新工人定级时,已经直接是三级、四级甚至五级。上述现象表明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严重脱离实际。因此,制定一套覆盖面广、能够适应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需要的最低工资法律法规已势在必行。因此,中国自1984年承认旧中国1930年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第26号《制定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后,逐步开始着手国内的最低工资制度框架构建,并于1994年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最低工资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直至今日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更加凸显了最低工资制度在中国的现实意义,围绕于此的相关话题更是层出不穷。国内学者对我国最低工资的效应的研究较零散,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有关最低工资效应研究的焦点问题是最低工资对就业产生的冲击,我国相关的文献比较丰富,但与西方的研究视角有所不同。有的研究关注分散化决策体制下各地区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不同影响,有的关注不同行业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的差异大小,更多的研究关注农民工群体是否受益于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有等级工资制度。主要是因为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使得等级工资制度的覆盖范围日益缩小,很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者的收人无法得到保障。除此以外,等级工资调整的速度过慢,跟不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使得工资调整显得更为必要。因此,制定一套覆盖面广、能够适应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需要的最低工资标准已势在必行对于最低工资,还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应该更严格地将最低工资纳入法律体系,增强执法力度。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劳动者的福利水平,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正当的权益。同时,加大最低工资的宣传力度,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对最低工资的执行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使最低工资能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即便如此,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究竟对劳动力市场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并促进了劳动者就业?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福利?目前学界就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历史溯源、形成机理、中外比较和经验借鉴等方面尚有待完善。此方面的研究,还能为现实层面上的政策制定、评估、调整和执行提供有益的参考。本文拟从中国各省级单位1994年最低工资设定以来的政策进行评估,分析的切入点是对劳动者供给的数量进行分析。主要尝试回答如下三个问题:首先,中国省级单位中地级市层面最低工资的设定和调整对劳动者供给决策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涉及最低工资静态和动态的影响分析。其次,导致这种影响产生的内在传导机制何在?再次,如何在设定和调整最低工资制度的过程中,最小化对劳动者和市场的负面冲击?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存在显著的空间非均衡性,因此全样本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局部之间的异质性。因此,本文将首先从整体和局部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此外,劳动力市场上供需双方对最低工资的遵从以及认识存在差异,最低工资具有较为显著的动态特征。具体而言,最低工资的制定和实行之间存在时滞,并且部分企业可能会选择违反最低工资的制度约束,因此市场上的劳动者对最低工资的规定和执行具有学习效应,同时对最低工资变动也会逐渐产生一定的预期效应,并会根据这两种效应适当调整自身的劳动力市场供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潜在的失业风险。因此,本文将主要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展开分析。本文通过使用2000年人口普查0.95‰抽样数据和中国地级市数据进行匹配,从绝对和相对两个层面上,研究了最低工资设定及变化对流动劳动者劳动供给效应的影响。本文发现最低工资设定对流动劳动者的劳动供给存在挤出效应,这种影响程度约为-0.06左右。此外,最低工资变化也存在挤出效应,影响程度约为前者的十分之一。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是导论,对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内容、文献综述、技术路线和创新不足进行说明。本文在第二部分中准备在梳理最低工资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第三部分就最低工资制度的设计框架进行分析。在第四部分中,针对中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状况,对中国目前市场上的最低工资制度执行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在第五部分中,本文将从整体和局部两个层面,分别就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标准设定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说明,并选择具有可比性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比较研究。最低工资实施以来对中国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式,也是第六部分的考察重点。本文拟采用2000年人口普查0.95‰抽样数据和中国地级市的匹配数据,就中国地级市层面上最低工资对流动劳动者劳动供给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尝试揭示其中内在的影响机理。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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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武汉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F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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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4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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