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产品定价的经济学分析及我国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02 15:06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由于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所导致的定价规制中的信息不对称,使其消费者和供给者成本利益失衡,而双方又都无法确切的对于正外部性效用进行收费,无法达到帕雷托最优。因此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发挥其职能对市场失效进行调解,根据我国国情,政府可以采取优化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产权组织和治理结构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两项措施,克服政府与农业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实现农业保险产品资源配置的最优。
【文章来源】:南开经济研究. 2004,(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农业保险的混合产品的属性
二、具有正外部性的农业保险的价格和产量的形成
三、农业保险产品定价规制中的信息不对称
四、农业保险价格形成的优化分析
五、农业保险的经济学实证分析——中国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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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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