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经济论文 > 服务经济论文 >

“老年”年龄界定与社会代际养老关系之构建——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之社会保险创建逻辑

发布时间:2022-01-06 12:44
  在任何时代老年群体都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对象,养老问题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在自然经济状态下,"老年"的界定更贴近于当时社会人们的自然认知和文化认知。家庭养老是当时主要的养老方式,显现出强烈的以孝文化为内在驱动的家庭代际养老特色。随着养老社会化进程的推进,老年年金保险法制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建立。老年年金保险之"老"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具有社会代际关系切割之意涵与功能,且年龄的设定随社会现实的变化而变化。为应对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我国退休年龄制度改革应分两步走:第一,分阶段提高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并以60岁为标准退休年龄;第二,构建55—65岁的弹性退休年龄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20,34(04)

【文章页数】:15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转型中国的男女不同龄退休的深层问题——以性别公正为进路[J]. 骆方方.  反歧视评论. 2017(00)
[2]基于精算分析的弹性退休方案[J]. 汪浩.  财经问题研究. 2016(08)
[3]发达国家弹性退休的机制分析与经验借鉴[J]. 林熙.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3(02)
[4]退休年龄比较研究[J]. 范围.  人口与经济. 2011(05)
[5]社会保险给付的财产权保障——台德释宪实务之观察[J]. 邵惠玲.  社会保障研究. 2009(02)
[6]男女退休不同龄制度的宪法学思考[J]. 张步峰.  法学家. 2009(04)



本文编号:357247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fwjj/357247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f48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