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28 08:35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植物品种权是关乎一国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源头关键环节,是育种部门、种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资源,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是使这一战略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的市场路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抢占种质资源、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游戏规则,跨国种业公司更是将生物技术专利和植物品种权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利器。研究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问题有助于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有效性,提高植物品种权交易实施效率,促进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推动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本研究综合农业技术经济理论、产权理论、知识产权经济学理论,构建了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理论研究框架,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考察了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主体、客体、许可模式选择、许可费用方式选择等问题,并通过调查分析,对相应的理论问题进行实证检验,比较借鉴发达国家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经验,提出加强我国植物品种权有效许可实施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1)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主体是许可实施的基础。地市级农业科研院所是我国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最主要的许可方,民营种业企业是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主要被许可方。许可主体之间存在复杂的交易、竞争与合作关系。通过主成分分析、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对地市级农科院所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得出地市级农业科研院所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状况与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地方农业发展水平相一致,存在地域差距和不平衡性,影响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效率。 (2)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客体是已经获得新品种授权,且处于保护期限内的有效植物品种权,是许可双方谈判的基础。植物品种权既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期限性等法律特性,又具有无形性、潜在收益性和价值不确定性等商品特性,同时还具有排他性、可分割性、有限性和可转让性等产权特性,从权能特性出发,建立植物品种权质量模型,提出测度植物品种权质量的Q值法,帮助决策者了解植物品种权的内在质量,有效选择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客体。 (3)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模式: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和联盟许可模式具有不同的内涵特点和适用性,许可主体应选择合理方式,以降低交易成本,获得最佳预期收益。植物品种权联盟许可实施是应对未来新挑战的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高效模式。 (4)固定费用、提成费用和入门费加提成费用方式等植物品种权许可费用方式选择是许可谈判的核心,影响许可费用方式选择的关键因素是许可双方地位、授权品种特性和信息,当这些关键因素发生变化,构成不同的情境,植物品种权许可费用方式决策也随之发生改变,在不同的情境下存在相对最优的植物品种权许可费用方式,归纳提出植物品种权许可费用方式选择情境理论,并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该理论进行了检验。 (5)在许可主体有限理性、环境不确定、合同不完全的前提假设下,从许可主体群体视角对农科院所和种业企业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行为进行动态演化博弈分析表明,许可实施产生的超额收益及其分配、双方为许可付出的初始成本,以及双方的期望投资回报系数和对机会主义的惩罚是影响博弈均衡的主要因素,应完善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信誉激励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优化许可主体行为。 (6)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实证分析是对前述理论的检验和证实,是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机制研究的深化,农科院所和种业企业的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动机、行为和绩效存在差异,并发现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主体错位、许可合同不完善、许可模式单一,降低了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有效性,建议提高种业企业品种创新能力,规范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合同,提高品种权人许可实施的管理能力。 (7)吸收、借鉴美国和德国在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方面取得的丰富实践经验,促进我国植物品种权的有效实施,促进农业技术创新,推动农业发展。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在于:建立植物品种权质量模型,提出测度植物品种权质量的Q值法;运用因子分析法对地市级农科院所进行综合评价,为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主体的客观评价提供量化依据;提出植物品种权许可费用方式选择情境理论,并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利用调查统计数据验证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理论体系,提高了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研究的现实意义。
【学位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1
【中图分类】:F324.6;F224
【部分图文】:
品种权的主要供给方,拥有 29%的棉花品种权,而近 33%的水稻、38种权都属于地市级农科院所。来看,地市级科研单位品种权人占公共育种部门品种权人的 53%,拥稻和小麦等大田作物植物品种权数量最多,是最主要的品种权人,成为许可实施的主力军(见图 2.2)。400张彩霞: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问题研究
本文编号:2807347
【学位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1
【中图分类】:F324.6;F224
【部分图文】:
品种权的主要供给方,拥有 29%的棉花品种权,而近 33%的水稻、38种权都属于地市级农科院所。来看,地市级科研单位品种权人占公共育种部门品种权人的 53%,拥稻和小麦等大田作物植物品种权数量最多,是最主要的品种权人,成为许可实施的主力军(见图 2.2)。400张彩霞: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问题研究
【引证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张彩霞;周衍平;;德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框架、特点及启示[J];世界林业研究;2013年01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李秀丽;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2年
2 高洁;植物品种权价值链利益分配问题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80734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hongguanjingjilunwen/2807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