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体系发展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19 07:12
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支付体系发展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机制,探讨了中国支付体系发展对金融稳定所带来的主要问题,其主要结论是:支付体系是包含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方式、支付系统、支付组织和支付机制等在内的、主要服务于实体经济运行中交易、清算和结算的有机整体。近几年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所带来的新型支付风险主要来自支付系统、市场结构、资金存管、跨境支付这四个方面,其对金融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还提出了发展监管科技以增强监管有效性、注重支付微观审慎监管和支付宏观审慎监管相协调、完善支付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以及加快央行数字货币研发进程的对策性建议。
【文章来源】:新金融. 2020年04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部分图文】:
2019年第一季度第三方互联网/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
近期,监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整治违规P2P平台,特别是清查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为P2P平台开展的资金存管业务。按照规定,为避免P2P平台建立资金池和挪用资金,P2P平台资金应交由商业银行存管,但因商业银行存管成本高、某些领域技术水平又不如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原因,许多P2P平台寻求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出于利益考量,也违规开展P2P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限于数据可得性,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规模难以被准确估算,但使用P2P行业月成交额可以大致体现资金存管业务规模的变化趋势(图2)。图2显示,从2017年中旬开始,我国P2P行业月成交额呈现整体下降态势,这与监管部门对P2P平台的强力整治不无关系。2019年12月,P2P月成交额为428.89亿元。这并不能直接代表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量,但由此可推断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规模仍然不可低估。按照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为P2P平台开展支付通道业务,但不能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介入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为P2P平台建立资金池和挪用资金提供了便利,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018年以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的逐步落实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再获取备付金利息,其盈利增长点转向手续费收取,尤其是跨境支付手续费收取。近几年来,我国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所承担的业务金额快速增加。图3显示,2016年-2018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金额年平均增加146.15%,已高达264400亿元。跨境支付业务金额的快速增加也带来了潜在的支付风险。一般来讲,跨境支付的实现主体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商业银行跨境支付具有一整套完备的合规流程,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则存在诸多灰色地带。目前,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强调要持证经营,而拥有跨境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占比仅为60%。跨境支付影响金融稳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某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监管漏洞,为客户或支付机构自身利益在跨境支付灰色地带开展业务,使得跨境资金的流向及金额与其真实性不相符,而且还有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无证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二是国内客户与国外持牌支付机构(非国内持牌,不受国内监管部门的监管)合作,使得国内商业银行或持证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整个资金流和信息流中无法处于主导地位,国内监管部门也难以掌握跨境交易的真实性,无法实施穿透式监管。资金的主导权掌握在国内客户或国外持牌支付机构手中,极易形成资金池,对我国现有外汇管理的有效性造成冲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第三方支付系统金融风险测量方法及实证分析[J]. 马方方,胡朝阳,冯倩茹,姜也. 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9(07)
[2]区块链技术在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与风险[J]. 马理,朱硕. 金融评论. 2018(04)
[3]网联平台维护央行支付清算体系稳定的重要性[J]. 王超. 金融电子化. 2018(02)
[4]我国支付体系风险评估构想[J]. 欧韵君,张玲,刘占稳. 中国金融. 2014(12)
[5]加强支付风险的量化分析[J]. 杨涛. 中国金融. 2014(09)
[6]第三方支付业务潜存洗钱风险[J]. 陈国忠. 中国金融. 2013(18)
[7]非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风险、监管制度及业务办理流程[J]. 刘肯.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3(04)
[8]第三方支付的宏观经济风险及宏观审慎监管[J]. 杨彪,李冀申. 财经科学. 2012(04)
[9]支付清算组织风险管理与金融稳定[J]. 张志杰. 金融会计. 2006(11)
本文编号:2925498
【文章来源】:新金融. 2020年04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部分图文】:
2019年第一季度第三方互联网/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
近期,监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整治违规P2P平台,特别是清查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为P2P平台开展的资金存管业务。按照规定,为避免P2P平台建立资金池和挪用资金,P2P平台资金应交由商业银行存管,但因商业银行存管成本高、某些领域技术水平又不如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原因,许多P2P平台寻求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出于利益考量,也违规开展P2P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限于数据可得性,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规模难以被准确估算,但使用P2P行业月成交额可以大致体现资金存管业务规模的变化趋势(图2)。图2显示,从2017年中旬开始,我国P2P行业月成交额呈现整体下降态势,这与监管部门对P2P平台的强力整治不无关系。2019年12月,P2P月成交额为428.89亿元。这并不能直接代表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量,但由此可推断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规模仍然不可低估。按照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为P2P平台开展支付通道业务,但不能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介入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为P2P平台建立资金池和挪用资金提供了便利,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018年以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的逐步落实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再获取备付金利息,其盈利增长点转向手续费收取,尤其是跨境支付手续费收取。近几年来,我国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所承担的业务金额快速增加。图3显示,2016年-2018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金额年平均增加146.15%,已高达264400亿元。跨境支付业务金额的快速增加也带来了潜在的支付风险。一般来讲,跨境支付的实现主体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商业银行跨境支付具有一整套完备的合规流程,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则存在诸多灰色地带。目前,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强调要持证经营,而拥有跨境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占比仅为60%。跨境支付影响金融稳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某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监管漏洞,为客户或支付机构自身利益在跨境支付灰色地带开展业务,使得跨境资金的流向及金额与其真实性不相符,而且还有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无证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二是国内客户与国外持牌支付机构(非国内持牌,不受国内监管部门的监管)合作,使得国内商业银行或持证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整个资金流和信息流中无法处于主导地位,国内监管部门也难以掌握跨境交易的真实性,无法实施穿透式监管。资金的主导权掌握在国内客户或国外持牌支付机构手中,极易形成资金池,对我国现有外汇管理的有效性造成冲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第三方支付系统金融风险测量方法及实证分析[J]. 马方方,胡朝阳,冯倩茹,姜也. 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9(07)
[2]区块链技术在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与风险[J]. 马理,朱硕. 金融评论. 2018(04)
[3]网联平台维护央行支付清算体系稳定的重要性[J]. 王超. 金融电子化. 2018(02)
[4]我国支付体系风险评估构想[J]. 欧韵君,张玲,刘占稳. 中国金融. 2014(12)
[5]加强支付风险的量化分析[J]. 杨涛. 中国金融. 2014(09)
[6]第三方支付业务潜存洗钱风险[J]. 陈国忠. 中国金融. 2013(18)
[7]非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风险、监管制度及业务办理流程[J]. 刘肯.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3(04)
[8]第三方支付的宏观经济风险及宏观审慎监管[J]. 杨彪,李冀申. 财经科学. 2012(04)
[9]支付清算组织风险管理与金融稳定[J]. 张志杰. 金融会计. 2006(11)
本文编号:292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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