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压力、土地财政与区域房价的时空演化——基于GTWR模型的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8 12:14
通过分析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的影响机理,来构建三者之间的关系模型,同时考虑到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的影响存在时空异质性,采用GTWR模型对模型参数进行估计,研究了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对房价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并对其时空异质特征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对房价整体上具有正向直接效应;财政压力通过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起到正向的间接效应;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及两者互动对房价的影响效应存在较大的时空差异,其中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由于较高的土地财政依赖而以间接效应为主,而西部地区则以财政压力对房价的直接效应为主。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部分图文】:
上文采用GTWR估计法估算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在各时空点对区域房价演化的动态影响效应,并从参数的平均值可知,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总体上推动了区域房价的上涨。同时,GTWR的估计结果也显示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影响存在显著的时空异质性,图1显示了参数的时空变动趋势。图1显示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的作用在不同的时空点存在显著的非平稳性。通过GTWR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对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在不同区域对房价产生的影响效应进行测算,结果如图2所示。
图1显示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的作用在不同的时空点存在显著的非平稳性。通过GTWR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对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在不同区域对房价产生的影响效应进行测算,结果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从全国层面来看,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对房价的影响在样本期间内均呈现“先保持稳定,中间涨落波动,后达到相对稳定”的趋势。从影响效应的变化趋势来看,两者都在2005—2008年间产生了较大的变动,这主要源于我国在2005年开始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在引导财政政策服务宏观调控和适当削减赤字的过程中,形成了较大的财政压力,同时地方政府也开始调整土地财政政策,财政压力的增大和土地财政的调整均打破了原先的均衡状态,并形成一段时期的调整期,最终在2010年左右达到新的均衡。在2010年后的样本期间里,财政压力对房价的平均作用有所增长,而土地财政对房价的平均作用则变化不大。
尽管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总体上起到正向的影响,但在不同的年份和不同的区域存在异质性特征,且相比单一因素的影响显得更为复杂。如图3所示,财政压力通过土地财政的间接效应从全国整体来看也是经历了“先稳定上升,中间涨落波动,后稳定且略有下降”的趋势,与上文分析的单一因素影响一样,中间经历了波动阶段,而波动阶段相比单一因素而言存在一定的滞后。这种间接效应的波动是由于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的直接效应在2005年发生扰动而间接导致,并经过一定的滞后期形成的。在前一个稳定期(2002—2007年),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交互项的影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西部地区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过中间的波动期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新的影响效应依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两个区域的影响效应有收敛的趋势,而西部地区的影响效应依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这一现象来看,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自身存在较大的财政压力,同时存在较高的土地财政依赖,这导致了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强化土地财政来缓解财政压力负担,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的互动,并持续起到推动区域房价的作用。同时,与上文分析结果比较可知,我国财政压力、土地财政与区域房价演化的关系模式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由于自身财政压力较高且具有高度土地财政依赖,其关系模式以财政压力引致土地财政强化,从而间接推动区域房价的方式为主;中部地区与东部类似,但其财政压力不及东部地区,因此整体的间接效应相对较低;西部地区则由于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较弱呈现出较高的财政压力对区域房价的直接效应。因此,在区域房价调控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财政压力、土地财政与区域房价关系模式的时空差异,提供更为科学的政策依据。
【相似文献】
本文编号:2860078
【部分图文】:
上文采用GTWR估计法估算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在各时空点对区域房价演化的动态影响效应,并从参数的平均值可知,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总体上推动了区域房价的上涨。同时,GTWR的估计结果也显示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影响存在显著的时空异质性,图1显示了参数的时空变动趋势。图1显示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的作用在不同的时空点存在显著的非平稳性。通过GTWR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对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在不同区域对房价产生的影响效应进行测算,结果如图2所示。
图1显示了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的作用在不同的时空点存在显著的非平稳性。通过GTWR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对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在不同区域对房价产生的影响效应进行测算,结果如图2所示。由图2可知,从全国层面来看,财政压力、土地财政对房价的影响在样本期间内均呈现“先保持稳定,中间涨落波动,后达到相对稳定”的趋势。从影响效应的变化趋势来看,两者都在2005—2008年间产生了较大的变动,这主要源于我国在2005年开始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在引导财政政策服务宏观调控和适当削减赤字的过程中,形成了较大的财政压力,同时地方政府也开始调整土地财政政策,财政压力的增大和土地财政的调整均打破了原先的均衡状态,并形成一段时期的调整期,最终在2010年左右达到新的均衡。在2010年后的样本期间里,财政压力对房价的平均作用有所增长,而土地财政对房价的平均作用则变化不大。
尽管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对区域房价总体上起到正向的影响,但在不同的年份和不同的区域存在异质性特征,且相比单一因素的影响显得更为复杂。如图3所示,财政压力通过土地财政的间接效应从全国整体来看也是经历了“先稳定上升,中间涨落波动,后稳定且略有下降”的趋势,与上文分析的单一因素影响一样,中间经历了波动阶段,而波动阶段相比单一因素而言存在一定的滞后。这种间接效应的波动是由于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的直接效应在2005年发生扰动而间接导致,并经过一定的滞后期形成的。在前一个稳定期(2002—2007年),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交互项的影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西部地区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过中间的波动期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新的影响效应依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两个区域的影响效应有收敛的趋势,而西部地区的影响效应依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这一现象来看,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自身存在较大的财政压力,同时存在较高的土地财政依赖,这导致了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强化土地财政来缓解财政压力负担,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压力与土地财政的互动,并持续起到推动区域房价的作用。同时,与上文分析结果比较可知,我国财政压力、土地财政与区域房价演化的关系模式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由于自身财政压力较高且具有高度土地财政依赖,其关系模式以财政压力引致土地财政强化,从而间接推动区域房价的方式为主;中部地区与东部类似,但其财政压力不及东部地区,因此整体的间接效应相对较低;西部地区则由于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较弱呈现出较高的财政压力对区域房价的直接效应。因此,在区域房价调控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财政压力、土地财政与区域房价关系模式的时空差异,提供更为科学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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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建荣;张鑫和;类延波;;物流业发展的区位差异、驱动因素及时空异质性研究——基于GTWR模型的分析[J];财贸研究;2019年01期
本文编号:286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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