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产品标准趋同现象——基于经济学与WTO规则的审视
发布时间:2024-04-13 14:26
从国际规则主导权、本国民众需求和贸易保护的角度,对产品标准制定方的动机进行剖析,并借由协同博弈模型,对标准接受方的动机加以解读,进而从WTO规则文本和WTO争端实践两个层面,考察WTO法律制度对带有胁迫性质的产品标准趋同的阻抑作用。研究发现:进口国的产品标准被以其国内市场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国所接受而引发的产品标准趋同是标准制定方"愿打"与标准接受方"愿挨"共同作用的结果——标准制定方基于多种原因会表现出制定和实行严苛的产品标准的倾向,而当标准接受方对标准制定方的国内市场具有较高的依赖性时,前者会试图接受后者的产品标准,以实现双方产品标准的协同;当标准制定方严苛的产品标准构成自由贸易的障碍时,纸面上的WTO规则看似能够对其行为起到制约作用,但实际效果未必尽如人意,标准接受方接受对方的产品标准有时成了无奈之举;鉴于作为出口大国的中国可能无法借助WTO规则有效地破除产品标准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有被迫接受进口国产品标准之风险,所以有必要努力提升自身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并坚持以平等对话的方式化解与他国之间的分歧。
【文章页数】:15 页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395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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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xA=xB=x时的博弈模型
当x>y时,该模型有三个纳什均衡,分别为(x,x-y),(x-y,x)以及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了计算该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假设Pi表示i国选择坚持己国产品标准的概率,A和B的纳什均衡混合策略分别为(PA,1-PA),(PB,1-PB)。根据收益相等法,PA(x-y)-y(1-P....
图2xA≠xB时的博弈模型
若y≥t,则0<xA<t≤y,0<xB<t≤y。当B选择接受a时,A坚持a所得收益大于其接受b所得收益(xA>-y);当B选择坚持b时,A坚持a所得收益亦大于其接受b所得收益(0>xA-y)。因此,A的占优策略是坚持a。同理可推知B的占优策略。当A选择坚持a时,B接受a所得收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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