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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与代理成本关系受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研究

发布时间:2014-10-24 07:27

【摘要】 股权结构与代理成本一直是公司治理研究的热点。股权代理成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另一类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在我国,有关这两类代理问题的案例层出不穷。股改前,股权高度集中以及股权分置的存在,使得非流通股股东能够轻而易举攫取小股东的利益;而国有股所有者虚位现象,也为管理层侵占公司资源提供了便利。股改后,非流通股股东取得了流通权,上市公司的股权流动性提高,股权集中度下降,利益制衡机制逐渐完善。基于以上变化,本文试图分析股改对代理成本的影响机理,并实证检验股权分置改革对股权结构与代理成本的关系变迁的影响。本文以代理理论为基础,首先从理论上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代理成本的影响以及对股权结构与代理成本关系变迁的影响,然后运用2004-2011年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检验了股权分置改革前后股权结构与代理成本的关系变迁。实证结果表明,股改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代理成本产生了显著影响;股改后,两类代理成本都明显的降低了;股权集中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两类代理成本的关系得到优化;而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股权制衡度没能对降低代理成本产生显著影响,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股权分散是导致股权制衡度与代理成本呈正相关关系的原因。最后,本文提出了巩固制度变革后期成果、构建适当的股权集中度、继续减持国有股份建立制衡结构和逐步加大机构投资者比例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 股权结构; 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治理; 股权代理成本;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主要研究问题
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公司代理问题研究的不断扩展和深入,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英美等少数国家以外的资本市场及一些新兴市场。大量研究结果显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股权结构是比较集中的,而不是像英国美国等少数国家一样,公司股权是高度分散的,这一研究结果的发现又极大的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发展。公司中的大多数股权被几个大股东所持有,大股东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发生一些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从而可能会产生由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而发生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或者是由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而发生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导致的代理成本。所以关于代理问题的研究,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由于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而发生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上,而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由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而发生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导致的代理成本上。

1.2研究意义
从现实层面来讲,通过深入分析股权结构对由于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而发生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和由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而发生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的影响,将会有力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对股权结构的优化,而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上市公司的股权代理成本,所以上市公司的代理成本有可能随着股权结构的优化而大大降低,从而大大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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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相关文献综述

2.1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
年伯利和米恩斯指出“因为经营权和所有权两权的分离,管理人不一定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原则”。和伯利和米恩斯)是基于相对比较分散的股权结构进行研究的,通过研究发现企业的控制权实际上由管理层掌控着。因为在企业中,股东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管理层一般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利益目标不一致。而分散的股东又不能很好地约束管理层的行为,从而由于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而发生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就非常高。“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这一命题被和提出之后,由于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而发生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便成为经济学研究中的热点话题。年和提出了著名的“队生产”理论,“队生产理论认为企业就是一种团队生产,而且团队生产的结果是整个团队成员的,其具有不可分性,这便产生了团队成员偷懒和“搭便车”的行为,所以就必须有人监督工作以减少这些“搭便车”行为的发生。

2.2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
等人研究了从世界上个高收入的国家中选取一些上市公司,针对这些上市公司来研究公司股权结构,他们对终极控制权的划分标准,是以投票权来衡量,研究结果发现除了股权结构比较分散的美英等国家,终极控制股东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一般都存在着,而且大股东们通过多种方式来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极大的侵占。和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大部分西欧国家的企业股权相对比较集中,只有爱尔兰和英国这两个国家企业股权相对比较分散。其中家族控制的公司就达到了,若终极控制权的划分标准以投票权来衡量,在西欧国家中大约有的公司存在终极控制权。这些控股股东就通过各种方式来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和以东亚九个国家和地区的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在这九个东亚国家和地区中除了日本外,在其它东亚地区其中被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就高达百分四十以上。

第三章研究假设.............19
3.1管理层持股与代理成本的分析..............................19
3.2股权集中度与代理成本的分析..........................20
第四章以我国深证主板为样本的实证研究..........................23
4.1研究设计.................23
第五章以我国创业板为样本的实证研究........................35
5.1研究设计..................35
5.2实证研究...............37

第五章以我国创业板为样本的实证研究

5.1研究设计
为了对比研究,同主板市场一样,创业板以我国年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分别选取家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用横截面数据分析股权结构对两类代理成本的影响。为了保证本文结论的准确性,本文对一些异常样本进行了剔除,筛选标准如下:所选取样本剔除了被和的公司。因为这些上市公司已经连续亏损两年以上了,有些可能已经资不抵债,财务状况数据异常,如果样本中包含这些上市公司,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2实证研究
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由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在我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单个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最大比例为,但是平均管理层持股比例为,这就说明在我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管理层持股比例结构还是存在着不合理性;股权集中度均值为说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较高;股权制衡度的均值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创业板的股权制衡度不高,即其他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力不强;单个平均机构投资者最大持股比例为平均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为,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我国创业板的机投资者已经开始积极参加到公司的治理中,虽然说参与的比例还不是很高,但是已经幵始了参与,也需要很多方面的积极支持;单个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但是平均资产负债率为这就说明在创业板中,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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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政策建议及本文的研究展望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公司股权结构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作用,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降低代理成本,所以可以通过改善管理层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等股权结构变量,以期达到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目的。以下是参考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得到的启示。
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不管是在主板市场还是创业板市场,股权的集中能够有助于降低由于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不一致而发生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和由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而发生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而导致的代理成本,即集中的股权不仅可以缓解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且还可以缓解大股东对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冲突,防止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行为,所以股权越集中,对降低代理成本的作用越明显。但是当股权集中度达到一定的高度时,就很容易出现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现象,因此,股权集中度不能过高,而是应该建立适当的股权集中度,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第一类股权代理成本,从而缓解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第二类股权代理成本,限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防止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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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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