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巴士交通行业民营化的合理性及模式选择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14 04:33
【摘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中人们的共识。巴士交通在我国很多城市是公共交通系统的支柱力量,但其供给现状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其背后显示出政府在提供公交服务上面临的困境,即如何利用有限的财政收入,为市民提供既能保证公益性、同时能可持续经营的公交服务。引入社会资本的民营化是否可以解政府之困?在我国多个城市进行的巴士行业民营化的实践,效果并不理想,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促使很多城市重新采用国有企业垄断的方式提供公交服务。那么,民营化道路到底是否可行?其合理性何在?本文试图结合国内外有关民营化的理论探讨和各城市巴士行业民营化的实践,探求民营化改革实施的合理性,分析导致实践结果与政策目标偏离的影响因素及民营化改革最佳的模式选择等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问题的提出及选题背景,指出巴士行业的民营化问题研究引自我国多个城市面临的现实困境,具有理论及实践两方面的意义,继而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文献综述部分总结了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包括民营化的含义、巴士交通行业实施民营化的原因、模式选择、风险及政府作用。接下来在理论上对巴士交通行业实施民营化的合理性及模式选择进行分析,并结合沈阳市巴士交通行业民营化的改革实例对民营化实践的得与失及其原因做进一步阐述与分析。本文基本结论是巴士交通行业的民营化仍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可选道路,选择竞争性招标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民营化改革方案制定的科学性等会改进民营化的实践效果。 【学位授予单位】:清华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572
【图文】:
合理确定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度”,其协调目标是两者所发挥的综合作用使经济效率极大化。图6.2 有效竞争示意图由图可见,有效竞争是由适度规模与适度竞争相交部分组成的区域,虽然在这一区域内所分别获得的规模效益和竞争效益不一定是最大的,但两者的综
本文编号:2712283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572
【图文】:
合理确定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度”,其协调目标是两者所发挥的综合作用使经济效率极大化。图6.2 有效竞争示意图由图可见,有效竞争是由适度规模与适度竞争相交部分组成的区域,虽然在这一区域内所分别获得的规模效益和竞争效益不一定是最大的,但两者的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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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1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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