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体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10 07:17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大众的可自由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国内旅游潮逐渐兴起,出现了国内旅游与入境旅游在旅游景区(点)选择上的重合。近些年很多地方政府都把旅游业提升为当地的支柱产业,都在围绕旅游上交通,交通瓶颈已基本得到解决,宾馆、饭店等住宿业还出现了过剩的现象。然而,作为旅游景区主体的风景名胜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政府各部门经营管理的,其市场化程度明显低于饭店业和旅行社业,景区业已真真成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新的瓶颈。由于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体制滞后,使得资本市场累累碰壁旅游景区业。形成目前的一种怪现象:一方面,风景名胜区需要资金来开发保护,以缓解目前的这种瓶颈制约,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面对风景区众多婆婆的反对,资本又只能望风景区兴叹,很难进入风景区。 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体制的现状,指出了目前我国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体制所存在的问题。在理论上分析了风景名胜区的属性之后,借鉴国外风景名胜区的经营管理经验,提出了改革我国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想。最后实证分析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湖北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名胜区),作为对本文提出的构想的验证。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F592
【图文】:
4.2.3垂直一体化下的自由竞争结构垂直一体化下的自由竞争结构(见图3)可视为垂直一体化垄断结构和垂直分离结构的综合或变形。风景名胜资源拥有者M像第一种结构中那样同时向两个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但同时如第二种结构那样允许其它经营者参与经营性项目的经营。此时,规制机构需对垄断者进行价格规制,同时对竞争性领域的进入条件等进行规定,以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过度进入而造成残杀性的竞争。
本文编号:2787756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F592
【图文】:
4.2.3垂直一体化下的自由竞争结构垂直一体化下的自由竞争结构(见图3)可视为垂直一体化垄断结构和垂直分离结构的综合或变形。风景名胜资源拥有者M像第一种结构中那样同时向两个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但同时如第二种结构那样允许其它经营者参与经营性项目的经营。此时,规制机构需对垄断者进行价格规制,同时对竞争性领域的进入条件等进行规定,以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过度进入而造成残杀性的竞争。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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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文静;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07年
5 张辉海;武功山旅游深度开发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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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87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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