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3 06:07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本集体经济组织单独开发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开发,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销售、出租或者进行商业活动,并由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的房屋。其特征主要有建设用地为集体土地、权能不完整、购买者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价格低廉四个方面;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小产权房分为不同的种类;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小产权房现象的内在成因和外在成因,认为二元土地所有制是形成小产权房现象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分析了我国小产权房流通的障碍、禁止小产权房流通的弊端及其流通合法化的必要性。通过案例分析了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如北京、广东、成都和深圳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探索。要构建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路径,应采取“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构建相关法律制度,如逐渐改变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建立农村土地估价与收益分配制度、确立小产权房合法流通的价格机制、符合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符合城市整体建设规划等。
【学位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2
【中图分类】:D923;F293.3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1 小产权房界定
1.1 小产权房的涵义
1.1.1 小产权房的概念
1.1.2 小产权房的特征
1.1.3 小产权房的分类
1.2. 小产权房现象的简要成因
1.2.1 小产权房现象的内在成因
1.2.2 小产权房现象的外在成因
2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障碍及理由
2.1 小产权房流通的障碍
2.1.1 法律法规障碍
2.1.2 国家政策障碍
2.1.3 司法实践障碍
2.2 小产权房流通不合法的弊端
2.3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必要性
2.3.1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建设
2.3.2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新农村建设
2.3.3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弥补稀缺的保障性住房
2.3.4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3 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1 北京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1.1 北京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简析
3.1.2 北京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析
3.2 广东省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2.1 广东省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分析
3.2.2 广东省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析
3.3. 成都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3.1 成都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简析
3.3.2 成都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析
3.4 深圳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4.1 深圳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简析
3.4.2 深圳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价
4 构建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路径建议
4.1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路径
4.2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路径的配套制度与实施条件
4.2.1 改变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
4.2.2 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4.2.3 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
4.2.4 建立农村土地估价与收益分配制度
4.2.5 确立小产权房合法流通的价格机制
4.2.6 符合国家耕地保护政策
4.2.7 符合城市整体建设规划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52647
【学位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2
【中图分类】:D923;F293.3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1 小产权房界定
1.1 小产权房的涵义
1.1.1 小产权房的概念
1.1.2 小产权房的特征
1.1.3 小产权房的分类
1.2. 小产权房现象的简要成因
1.2.1 小产权房现象的内在成因
1.2.2 小产权房现象的外在成因
2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障碍及理由
2.1 小产权房流通的障碍
2.1.1 法律法规障碍
2.1.2 国家政策障碍
2.1.3 司法实践障碍
2.2 小产权房流通不合法的弊端
2.3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必要性
2.3.1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建设
2.3.2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新农村建设
2.3.3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弥补稀缺的保障性住房
2.3.4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3 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1 北京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1.1 北京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简析
3.1.2 北京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析
3.2 广东省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2.1 广东省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分析
3.2.2 广东省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析
3.3. 成都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3.1 成都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简析
3.3.2 成都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析
3.4 深圳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
3.4.1 深圳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简析
3.4.2 深圳市对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探索评价
4 构建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路径建议
4.1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的路径
4.2 小产权房流通合法化路径的配套制度与实施条件
4.2.1 改变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
4.2.2 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4.2.3 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
4.2.4 建立农村土地估价与收益分配制度
4.2.5 确立小产权房合法流通的价格机制
4.2.6 符合国家耕地保护政策
4.2.7 符合城市整体建设规划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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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伟;关于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法律制度探究[D];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8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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