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养老保障贷”金融服务方案,无须养老机构提供抵押物担保
发布时间:2021-11-13 05:46
<正>近日,省民政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推出聚焦养老机构融资需求的"养老保障贷",对养老机构进行全方位金融支持。《通知》明确,"养老保障贷"采用"床位收费权质押+保证金担保+实际控制人、核心家庭成员或主要股东担保"方式办理,无须养老机构提供抵押物担保。考虑养老机构经营特点,授信额度内,依据养老服务合同分批放款,每次放款金额不超过养老机构新增签订合同年收费总
【文章来源】:劳动保障世界. 2020,(18)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49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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