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创新构念化研究回顾与理论构建:基于组合模型视角
发布时间:2021-03-07 23:21
诸多学者强调应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研究,但真正意义上的概念解构研究却很少,使得理论界对于将商业模式创新视为构念依然存在颇多质疑。通过比较分析不同测量模型用于解构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适用程度,确立组合模型的高适用性地位,同时从理论层面详细探讨该模型视角下商业模式创新的定义、维度和类型。进一步地,综合考虑商业模式双重属性特征,以及商业模式与其它学科领域的内容交叉性,分析组合模型视角下商业模式创新测量指标构建方向。最后,构建组合模型视角下商业模式创新的构念化路径。具体来说,采用"经营方式创新+创造独特顾客价值"形式定义概念,以创造独特顾客价值为标准区分维度,进而综合经营框架与价值逻辑两种属性研究的测量指标开发量表;明确降低购买价格和提升支付意愿维度的内涵,广泛借鉴战略、营销及生产运营等领域知识,开发两个维度的测量量表。
【文章来源】: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0,37(1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部分图文】:
高水平商业模式创新构念化研究成果发表年份与构成特征
构念的维度是指组成该构念的几个不同部分[8],是正确开发构念测量模型的基础。基于单维度—多维度和特定领域—一般领域两个标准,可对样本文献观点作出归类,如图2所示。(1)第一象限。
组合模型注重解释不同类别商业模式创新的特性,商业模式创新定义要能够明确这种解释的方向和范围。根据上文分析,有效融合价值逻辑与经营框架两种属性是定义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找到两种属性定义的结合点。从定义看,当前两种属性研究均基于构成要素变化情况认识商业模式创新,学者们对此早有认识,无论是单个属性内还是两种属性间,在构成要素层面达成共识的难度极大[30-31]。上述定义都强调以创造顾客价值为解释核心这一显著异于其它商业概念的最重要特征,认为顾客价值决定商业模式客观结构,实现不同顾客价值需设计不同结构[32]。Huang等[33]进一步指出,商业模式创新在形式上体现为构成要素及要素间关系不同于竞争对手,目的在于创造出与众不同的顾客价值。因此,本文认为创造出独特顾客价值是连接两种属性定义的结合点,该结合点也为解释不同类别商业模式创新特性指明了方向,如图3所示。上述结合点仅说明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目的,实现该目的要求企业必须转变经营方式[31]。因此,完整的商业模式创新定义还应当详细阐述学者们更为关注的经营方式方面的内容,即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及要素间关系,这也限定了不同类别商业模式创新特性的解释范围。Brettel等[20]认为,概念定义需满足具备普适性、拥有坚实理论基础及包含可测量要素3个标准。由于本文致力于借鉴图2中第一、四象限的代表性成果,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一般意义上的解构,因而普适性方面暂不作考虑。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双重属性的商业模式构念化与研究框架建议[J]. 杨俊,薛鸿博,牛梦茜. 外国经济与管理. 2018(04)
[2]商业模式设计对新创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J]. 洪进,杨娜娜,杨洋. 中国科技论坛. 2018(02)
[3]家长式领导的效能——基于中国民营企业的实证研究[J]. 林志扬,叶恒. 经济管理. 2013(11)
[4]中国战略管理学研究现状评估[J]. 许德音,周长辉. 管理世界. 2004(05)
本文编号:3069985
【文章来源】: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0,37(1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部分图文】:
高水平商业模式创新构念化研究成果发表年份与构成特征
构念的维度是指组成该构念的几个不同部分[8],是正确开发构念测量模型的基础。基于单维度—多维度和特定领域—一般领域两个标准,可对样本文献观点作出归类,如图2所示。(1)第一象限。
组合模型注重解释不同类别商业模式创新的特性,商业模式创新定义要能够明确这种解释的方向和范围。根据上文分析,有效融合价值逻辑与经营框架两种属性是定义商业模式创新概念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找到两种属性定义的结合点。从定义看,当前两种属性研究均基于构成要素变化情况认识商业模式创新,学者们对此早有认识,无论是单个属性内还是两种属性间,在构成要素层面达成共识的难度极大[30-31]。上述定义都强调以创造顾客价值为解释核心这一显著异于其它商业概念的最重要特征,认为顾客价值决定商业模式客观结构,实现不同顾客价值需设计不同结构[32]。Huang等[33]进一步指出,商业模式创新在形式上体现为构成要素及要素间关系不同于竞争对手,目的在于创造出与众不同的顾客价值。因此,本文认为创造出独特顾客价值是连接两种属性定义的结合点,该结合点也为解释不同类别商业模式创新特性指明了方向,如图3所示。上述结合点仅说明了商业模式创新的目的,实现该目的要求企业必须转变经营方式[31]。因此,完整的商业模式创新定义还应当详细阐述学者们更为关注的经营方式方面的内容,即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及要素间关系,这也限定了不同类别商业模式创新特性的解释范围。Brettel等[20]认为,概念定义需满足具备普适性、拥有坚实理论基础及包含可测量要素3个标准。由于本文致力于借鉴图2中第一、四象限的代表性成果,对商业模式创新概念进行一般意义上的解构,因而普适性方面暂不作考虑。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双重属性的商业模式构念化与研究框架建议[J]. 杨俊,薛鸿博,牛梦茜. 外国经济与管理. 2018(04)
[2]商业模式设计对新创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J]. 洪进,杨娜娜,杨洋. 中国科技论坛. 2018(02)
[3]家长式领导的效能——基于中国民营企业的实证研究[J]. 林志扬,叶恒. 经济管理. 2013(11)
[4]中国战略管理学研究现状评估[J]. 许德音,周长辉. 管理世界. 2004(05)
本文编号:306998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xmjj/3069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