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投资主体的电信增值业务价值链优化与协调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9 06:06
【摘要】: 随着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向三家运营商发放3G牌照,中国电信业正式进入3G时代。3G时代,数据传输速度大大提高,移动增值业务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新种类的增值业务正处在开拓市场阶段,在该阶段做好电信增值业务产业链和价值链优化工作,对于3G增值业务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整个通信行业发展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本文首先对价值链管理、电信产业价值链、移动增值业务价值链、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等领域学术发展做了综述。通过对电信产业学术领域的综述,发现移动运营商与SP的价值链关系是整个移动增值业务产业价值链的核心部分,而合理的合作模式与利润分配模式又是运营商与SP价值链部分共赢的关键;其次,本文借鉴传统制造业供应链收益共享理论,从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的角度对当前的电信增值业务进行分析,得出本阶段电信增值业务价值链优化的方法,在考虑到广告促销影响下的移动增值业务需求函数及不同的投资主体等影响因素后,构建了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投资主体的移动增值业务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并对模型进行了分析及计算;最后,通过两组数据对于不同投资主体的移动增值业务收益共享契约模型进行验证之后,提出了不同投资主体的移动增值业务价值链优化建议。
【图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到2008年12月底,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已经达到64123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48.5%。统计数字显示移动电话的迅速普及使得移动电话用户在使用话音业务的同时,也大大推进了适合市场需求的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全球主要移动运营商(Mo:MobileoPerator)移动非话音业务的收入比例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尽管话音业务仍然是移动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移动增值业务的收入已经开始呈增长趋势。尤其是以NTTDoCoMo、KDDI、SKT等日韩运营商为代表的亚洲运营商,借助3G网络的优势对移动增值业务的深入挖掘,使得移动增值业务在运营收入中的比例大大提高,成为带动移动业务增长新的驱动力。3G时代,数据传输速度大大提高,移动增值业务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以日本NTTDoCoMo公司为例,从其2001年9月3G商用到2008年间推出的3G新业务来看,大部分为数据增值业务(如图1一1所示)。国外这些著名运营商3G运营的经验来看,数据增值业务是3G时代运营商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点。
/提供备商设图2一3移动增值业务产业价值链ZG一3G的裂变演变图2.5文献综述总结及本文创新点通过对价值链、电信产业价值链、电信及移动增值业务价值链方面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国内对于电信增值业务价值链利润分配模型方面研究很少;把供应链收益共享契模型运用到电信领域的研究就更少,以下文献把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模型运用到电信领域。2004年曹俊、熊中楷、赵泉午等人首先研究了在单个电信运营商和单个经销商构成的分散式供应链中,当运营商采用收益分享策略、经销商采取降价促销策略时,运营商应该如何制定供应链合同相关条款,才能实现其期望利润最大化的问题[4n。郑惠莉、达庆利研究了电信领域供应链中的其他几个问题,其中,2004年研究了供应链中运营商和转售运营商的合作竞争关系。建立了能够使供应链达到合作共赢得收入共享合同。2005年又以“彩信”业务为背景,对移动互联网供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邮电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F626
本文编号:2670461
【图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到2008年12月底,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已经达到64123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48.5%。统计数字显示移动电话的迅速普及使得移动电话用户在使用话音业务的同时,也大大推进了适合市场需求的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全球主要移动运营商(Mo:MobileoPerator)移动非话音业务的收入比例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尽管话音业务仍然是移动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移动增值业务的收入已经开始呈增长趋势。尤其是以NTTDoCoMo、KDDI、SKT等日韩运营商为代表的亚洲运营商,借助3G网络的优势对移动增值业务的深入挖掘,使得移动增值业务在运营收入中的比例大大提高,成为带动移动业务增长新的驱动力。3G时代,数据传输速度大大提高,移动增值业务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以日本NTTDoCoMo公司为例,从其2001年9月3G商用到2008年间推出的3G新业务来看,大部分为数据增值业务(如图1一1所示)。国外这些著名运营商3G运营的经验来看,数据增值业务是3G时代运营商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点。
/提供备商设图2一3移动增值业务产业价值链ZG一3G的裂变演变图2.5文献综述总结及本文创新点通过对价值链、电信产业价值链、电信及移动增值业务价值链方面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国内对于电信增值业务价值链利润分配模型方面研究很少;把供应链收益共享契模型运用到电信领域的研究就更少,以下文献把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模型运用到电信领域。2004年曹俊、熊中楷、赵泉午等人首先研究了在单个电信运营商和单个经销商构成的分散式供应链中,当运营商采用收益分享策略、经销商采取降价促销策略时,运营商应该如何制定供应链合同相关条款,才能实现其期望利润最大化的问题[4n。郑惠莉、达庆利研究了电信领域供应链中的其他几个问题,其中,2004年研究了供应链中运营商和转售运营商的合作竞争关系。建立了能够使供应链达到合作共赢得收入共享合同。2005年又以“彩信”业务为背景,对移动互联网供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邮电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F626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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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臧金玲;电信增值业务QoE评估体系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7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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