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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敌意收购中大额持股变动违法之法律责任——基于证券监管与司法裁判的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14 23:16
  敌意收购增多使大额持股变动违法的法律责任受到关注。以往监管者主要适用违反披露规则的法律责任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但处罚较轻,难以阻吓违法。因此,许多学者提出应长期限制违法者的表决权。然而,通过实证研究可发现这种观点并不适当。从事实层面看,大额持股变动违法的主要类型是违法减持和不以获得控制权为目的的违法增持,此种规制措施对其没有效果。从法律层面看,大额持股变动违法应定性为交易问题,而非组织问题。然而,"长期限制表决权"是解决组织问题的典型措施。相关司法实践表明,这种问题属性与措施功能的错配,不仅难以解决眼前问题,还会引发更大的危害。实际上,大额持股变动违法也可适用违反慢走规则之"罚款"责任,其更适配于此类行为的问题属性,而且实践效果良好。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 2019,33(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大额持股变动违法的问题属性
    (一) 大额持股变动违法的实证考察
    (二) 大额持股变动违法的法律定性
三、长期限制表决权:措施功能与实践效果
    (一) 长期限制表决权的措施功能
    (二) 长期限制表决权的实践效果
        1. 美国相关执法实践:问题属性决定措施选择
        2. 我国相关诉讼的实证经验:属性错配的不良后果
四、《证券法》第204条:被忽略的却更适合
    (一) 老规则中的“新办法”
    (二) 实践效用与潜在问题的实证简析
        1. 实践效用
        2. 潜在成本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敌意收购的法律立场[J]. 傅穹.  中国法学. 2017(03)
[2]违规大规模增减持股票行为的定性及惩处机制的完善[J]. 陈洁.  法学. 2016(09)
[3]我国上市公司大额持股变动的法律责任探析[J]. 李振涛.  法律适用. 2016(01)
[4]股东表决权: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J]. 梁上上.  中国法学. 2005(03)



本文编号:343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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