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背景下粤北发展与地方政府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12 07:47
【摘要】:随着我国对发展规律的认识逐步加深,国家层面的发展考量也在逐渐改变。2011年,国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把生态环境纳入发展的考量情况下,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标志着我国的发展将进入主体功能区规划时代。粤北(包括韶关、清远、河源)作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广东的北部山区,多数地区处于这一规划的约束区域(限制开发),而这三市的经济发展还处于广东省中下水平,更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在主体功能区经济建设中如何发展粤北经济,是非常现实的问题。文章从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基本问题出发,通过理论考察和实践总结,对粤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提出了若干意见。特别是对经济发展中政府应该肩负的责任进行了廓清,希望能为粤北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学位授予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F127;D630
本文编号:2586502
【学位授予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F127;D63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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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8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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