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下的广州功能区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1-19 16:17
<正>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陆续出现了众多具有不同称谓、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经济性专属区域。与"行政区"相对应,通常将这种在特定区域范围内、承担特定经济发展使命、享受特殊优惠政策并具有不同功能属性的特殊经济区域,称之为"功能区"。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广州功能区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功能区统一立法缺位
(二)功能区主体资格模糊
(三)功能区法律定位不明
(四)功能区管理权限混乱
二、国内其他城市功能区建设的先进做法与经验借鉴
(一)上海自贸区
(二)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
(三)广东茂名市
三、完善功能区立法和执法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功能区的统一立法
(二)明确功能区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
(三)理顺功能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四)探索功能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路径
本文编号:3880108
【文章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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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功能区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功能区统一立法缺位
(二)功能区主体资格模糊
(三)功能区法律定位不明
(四)功能区管理权限混乱
二、国内其他城市功能区建设的先进做法与经验借鉴
(一)上海自贸区
(二)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
(三)广东茂名市
三、完善功能区立法和执法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功能区的统一立法
(二)明确功能区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
(三)理顺功能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四)探索功能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路径
本文编号:38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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