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海洋渔业捕捞权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0-07-05 05:41
【摘要】: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部分构成。在绪论部分,本文首先分析了海洋渔业捕捞权制度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从而阐述出该项研究的迫切性及重要性。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分析我国渔业权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揭示我国渔业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我国渔业权制度的构想与建议。第一部分通过对海洋渔业捕捞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梳理,分别对渔业权、渔业捕捞权的概念及主客体进行了概括总结,并对渔业捕捞权的属性进行了简要的概述。笔者认为从《物权法》角度来说,捕捞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从《渔业法》的角度来说,捕捞权被视为是一种行政许可的权利。第二部分以时间为线索,以与渔业权相关的重要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节点,分成三个历史阶段,总结了我国从建国初期至今,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我国的海洋渔业捕捞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现在实行的四种比较重要的制度:捕捞限额制度、捕捞许可证制度、以及对渔船进行的“双控”管理制度,对渔业资源实施的伏季休渔制度。第三部分在对主要的制度进行梳理概述后,综合阐述了不同制度大体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由于笔者自知其中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所以发现的问题可能并不是很全面具体。第四部分则是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比如在渔业捕捞权流转机制的建设中,笔者比较赞同以渔船为载体的流转,或者在渔业捕捞权的补偿和流转机制中,可以充分发挥渔业协会的作用等等。总之为了完善我国的海洋渔业捕捞权制度的建设,仍需进行大量的调研和学习,将停留在理论阶段的指导性意见付诸到实际管理中去。以我国的海洋渔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并且以充分保障渔民的权益为出发点,以保护渔业资源为任务,以实现渔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海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F326.4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海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F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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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4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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