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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佛教相融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4-07-24 11:35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教育论文,主要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与佛教相融性研究,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提起马克思主义与佛教的相融合性,人们自然想起美国学者亨廷顿在1993年首次提出的“文明的冲突”,在亨廷顿的研究中,文明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宗教。一方面,人们倾向认为前者是唯物主义后者是唯心主义,两者是截然对立的。一提起宗教人们就会自然想起马克思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一提起马克思主义就知道它是反宗教的代言人。另一方面,人们也倾向认为,前者关注现世的物质世界后者关注来世的精神寄托。两者似乎由于它的不同哲学体系,就决定了二者无法相容。事实上,多种文明共存于世界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而,就佛教历史与现状来看,佛教与其它文明的之间没有不可化解的矛盾,其并存、共生是完全可能的。这也恰恰印证了德国学者米勒于1998年提出的“文明的共存”理论。佛教与马克思主义也有相通、相容、相融之处。因为佛教“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1]马克思主义也吸收了人类文明的成果。

  一、佛教具有与马克思主义相融合的理论基础佛教是在十分复杂的社会中存在,是复杂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曲折地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佛教传到中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的影响是比较深远、广泛的。讲到的传统文化其中的一部分就是佛教文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佛教文化是分不开的”。佛教具有的积极人世的思想,佛教要求人以纯洁的思想意识去随顺社会,如,“意识净妙随顺世间。”释迦牟尼曾说:“若能随顺众生,则为随项供养诸佛。”佛教对社会的态度和方法方面提出“尊重世间法。”而“不厌世间法,而修行善法。”在适应社会的方法方面,佛教还提出了“实知见一切世间种种过患,为欲利益一切众生,行世间行,不会世间,不为世间过患染。”如“若不断世俗即能以大悲而为先导,善为众生作利益事,远离颠倒,彼即名为善能建立出世间慧。”佛教对各种社会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若不知世间之法,云何当能分别论说世间事义!?既不能言解,亦不能行,世善尚无,云何能学诸佛智慧!?

  是故,一切世间之事不可休息。”佛教还要求信众,“所作世事胜诸众生。”正确面对和适应社会唯有利益社会才是最终的目的,如“凡利世间事我皆应作。”“诸有所为作,以利于世间。”“常乐利益一切世间,为诸众生作利益行。”佛教认为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如“若利世间,即是自利。”佛教中的“佛”是(觉悟)人,是无神论的宗教,近现代以来中国太虚法师倡导“人间佛教”,马克思主义者虽是无神论者,但有信仰,是肯定宗教是对“被压迫生灵的哀叹”和“对现实苦难的抗议”。佛教倡导的“普度众生”与马克思主义倡导的“解放全人类”具有一致性、佛教提出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人间净土”与当今我国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一致性。佛教以空观为基础的“无我”、“利他”、“慈悲”。以心性论为基础的“平等”,在社会、经济伦理方面有,守法,节俭。政治伦理方面有“平等”,“民主”,“非暴力”这些与社会主义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一致性。

  二、在辩证法上。二者都具有高度的辩证思维佛教具有高度的辩证思维,恩格斯曾经说:“只有佛教徒与古希腊人,可以熟练的掌握并运用辩证思维。”佛教的辩证思维比马克思主义早一千多年,其中包含着不少宝贵的思维成果,如,“排斥二元绝对的中道思维”对于马克思主义者,包括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的战略思维都有启迪意义,在实践中得到批判地继承和发展的典型例子就是“一国两制”的实践。佛教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空秒有”的“不二法门”是佛教“色”与“空”,“舍弃”与“得到”“不一不异”的辩证思维的体现,佛教承认苦难的现实,包容现实、批判现实、超越现实,这与马克思主义的证实现实、认识现实、改造现实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相通的。季羡林说:“如果我们客观深刻地观察一下,就可以发现,说佛教是无神论,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正确的。”

  三、佛教具有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一致的社会功能西方学者马克思·韦伯提出宗教具有对社会的反作用,即宗教对社会的影响,亦即宗教对社会定性起到能动作用。在社会主义中国,佛教的正功能,是其长期存在的价值所在。佛教对当今中国的弥补功能主要体现为社会整合、社会控制、个体社会化社会救助等,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在社会转型期,某些地方出现世界观、价值观、价值观不一致的局面,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社会失范的问题,佛教可以成宗教信仰、宗教仪式、宗教组织等发挥其社会整合功能弥补世俗方面整合的不足,佛教能提供一种世界观与价值观,让本来想法不一的信教者具有相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而与世俗的行为规范、生活发生、方式等方面进行整合。美国着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人的动机理论》中提出了“需要层次论”

  (生理、安全、爱与归宿、尊重、自我实现需要等五种从高到低)。格洛克提出了五种短缺理论:积极、社会、机体、伦理、心里短缺。当人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形成“短缺”,对于这些短缺可以归为世俗与宗教的解决办法。如佛教平等思想中的自作业自受报,是一种信仰控制力量,具有神圣性。这种宗教的个人社会化功能在社会主义时期依旧发挥着一定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世俗个人社会化方面的不足。佛教有时会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社会主义中国佛教的心里弥补功能体现在心里调试、群体认同等。

  因为佛教“可以为他们提供安全感和慰藉,可以满足对爱和关爱的渴望,可以帮助他们化解由于暂时的社会不公而带来的愤懑和怨气,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对死亡的恐惧及人生其它种种烦恼。”

  四、两者相容性的现实理论依据执政的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识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信教群众作为积极力量加以团结。共产党人一方面坚持无神论,同一切宗教偏见作斗争,坚持无神论的宣传和教育;另一方面又正确认识宗教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不用暴力和行政手段取缔宗教,而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的政策。这样既保持了共产党的纯洁性,又建立和发展了同信教群众的统一战线。“佛教传到中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的影响是比较深远、广泛的。讲到的传统文化其中的一部分就是佛教文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佛教文化是分不开的”。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佛教与社会主义是相适应、相会通的,自利、利他与爱国是辩证统一的,“能利自他,爱念国人。”佛教否认财富是修道的障碍,佛教认为关键在于如何获得财富与如何对待财富。佛教中的“正业”,是要求正当的职业、正当地谋生。佛教明确提出了适应现实生活的俗谛。肯定了俗谛指导现实人生的必不可少、行之有效的作用。佛教自爱与爱他的思想不但深刻全面,而且与社会主义所倡导的精神文明具有一致性,它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保守与消沉并非是佛教的代名称,它却蕴藏着丰富的救世济民的思想。信佛与爱国是不矛盾的,佛曾确教诲弟子,须报父母、众生、国王、三宝四恩。佛教的众生平等精神与现代民主社会也是和谐一致的。在现代社会,个人利益与社会国家利益更趋一致。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概念,特指否定造物主、至上神,没有否定精神生活。佛教信仰者坚持无神论,否认神的创造性和主宰性。信教者与非信教者在政治经济利益上是一致的。佛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人类对美好世界的向往和对真善美的追求,长期以来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这些内容有许多与我们共产党人所倡导的精神文明是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同宗教信仰者的区别,只是对事物本原的认识和追求目标的方式上的区别,而目标本身常常是相同或近似的”。佛教的功能有利于社会的团结稳定、共同发展,例如,佛教的自力拯救共同解脱精神,有利于发挥个人能动性,有利于树立集体主义观念。佛教的因果报应观,对于努力提升生命价值具有积极效应。一方面有益于化解个人睫世嫉俗而产生的对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或反社会倾向,从而也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摆脱消极等待的误区。佛教有益于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在政治上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在国内,中国佛教界是国家参政议政的重要力量。佛教界面对各种灾害,他们积极献策并以实际行动救济贫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中国共产党再一次强调了宗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积极力量,是对“鸦片说”的又一次否定,中国共产党把他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联系在一起,而实现社会和谐是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在社会主义中国,中国佛教的奋斗目标与中国共产党以及全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这也就为中国共产党认同和接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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