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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甘薯在西南地区的传播与影响(2)

发布时间:2014-07-24 11:43

  2.天灾导致的粮食短缺。《金薯传习录》记载,陈振龙将甘薯从吕宋引入后并没有马上得到传播,先只是在自家田地里试种,后遇旱灾才得以推广.在福建广泛传播。由此可见。甘薯是作为一种应对自然灾害的作物被推广的。徐光启归纳的甘薯“十三胜”。便指出它具有“防灾救饥”及“不妨农功、可避蝗虫”等优点。指出“农人之家,不可一岁不种。此实杂植中第一品。亦救荒第一义也”;徐氏在《农政全书》中有“闽广人赖以救饥,其利甚大”之说。乾隆时期任黔江县令的翁若梅同样发出甘薯“救荒第一义也”之慨叹。清朝光绪版《江津县乡土志》记载:番薯“性同粳米,最能养人,过荒年,民无菜色”,可据此度日。根据严奇岩先生对明清贵州470年的资料统计分析发现。明清时期贵州水旱灾害越来越频繁,是其水旱灾害的多发期。《清实录》记载,清代贵州共发生自然灾害5344次,其中旱灾最为严重。顺治初年,四川苍溪、达县等地“大旱、大饥、大疫,人自相食,存者万分之一”¨ 。十七世纪是我国自然灾害的频发期,学术界称为“明清宇宙期”,且旱灾最为严重。在自然灾害频发的时期,高产易活的甘薯自然得到重视并被推广。

  3.自身优良的生物特性。甘薯有易活、高产、稳产、耐旱、抗虫害等优点。单产每公顷可达75吨以上,即使在瘠薄恶劣的栽培条件下,也可取得较高产量。此外,甘薯“即以蜀中论,子不见西南诸壤,翠叶紫茎,累累而秋实者非薯乎!不择地而生。不择时而长”,或是小块土地,或在房屋周围的角落也可以种植。明徐光启《农政全书》

  (1628年)有“甘薯十三胜” 之说,指出甘薯具有高稳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易栽培、营养丰富、用途广泛、繁殖快等特性。《黔南识略.黔南职方纪略》中提到甘薯“不与五谷争地,凡瘠卤沙田,皆可以长”。因为甘薯有“六益八利”之优点。加之陈振龙考虑到“闽省隘山阮海,土瘠民贫。畅雨少愆,饥馑涛至,偶遭歉岁,待食嗷嗷至厘”方才冒险将薯藤苗种带回中国。

  4.政府官员的大力倡导。甘薯由于自身优良的生物特性被引入我国。加之人口增长和自然灾害等因素促使甘薯广泛传播。而在甘薯传播的过程中,政府官员的大力倡导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何柄棣先生在《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对中国粮食生产的影响》中写道:“甘薯在十八世纪传播日广,固与人口增加、食料需要日广有关,但也部分的由于官方的倡导。”正是由于巡抚金学曾的推广。

  甘薯得以在福建广泛传播。乾隆年间,甘薯在西南地区的有效传播。相关文献有一定记载,这里根据历史文献整理成下表。乾隆非常重视甘薯的推广。曾两年之内下六道喻旨要求广种甘薯。乾隆十七年(1752年)、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和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清廷都颁布诏令,在全国推广种植红苕。《酉阳直隶州总志》对此就有记载:“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冬,高宗纯皇帝特允侍郎张若淳之请,敕下直省广劝栽种甘薯, 以为救荒之备,一时山东巡抚陆耀所着《甘薯录》颁行州县, 自是种植日繁,大济民食。”而作为当时黔江县令的翁若梅,“爰进里老于庭,出是书示之,告以种植之法与种植之利”,动员民众广种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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