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经济圈集群发展模式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经济论文,主要是对环渤海经济圈集群发展模式进行阐述,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环渤海经济圈范围及其重要性。环渤海经济圈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环渤海经济圈包括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秦皇岛、唐山、廊坊、北京、天津、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日照等18个城市,故可称之为环渤海城市经济圈。广义上的环渤海经济圈包括北京、天津、山东、辽宁、河北五省区,面积约5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5.4%,人口约2.31亿,占全国的17.6%,五省区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23.9%。此外,泛环渤海经济圈包括京、津、冀、辽、鲁、晋和内蒙古的中部地区,面积约127.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3.3%,人口约2.59亿,笔耕论文,占全国的21%。环渤海经济圈腹地广阔,涵盖华北、东北、西北及山东、河南,人口约6.5亿,占全国的50%。从地理结构上看,它环绕渤海呈“Ω”形。在近6,000公里的海岸线上分布着诸如天津、大连和青岛港等大小港口60多个。环渤海经济圈的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保证我国核心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稳定,有利于带动我国三北地区乃至全国的发展,有利我国在东北亚地区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二)环渤海经济圈集群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形成了具有增长极性质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等经济相对发达的高增长区域。它们代表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三种主要成分和产业结构的不同组合。其中,珠三角是以三资企业为主、民营经济和国有改制股份制经济为辅的轻工和电子产业密集区域;长三角是民营经济、三资企业和国有改制股份制经济三足鼎立的轻工、电子和装备工业密集区域;环渤海经济圈则是以国有改制股份制经济为主、三资企业和民营经济为辅的装备、电子和轻加工工业相对密集区域。如果进一步从经济发展的战略模式和发展机制来看,基本形成了“外资密集开放地区”、“内生性高增长地区”和“改造再生的老工业基地”等三个经济发展比较快并具有一定特色的经济发展区域,以及对应的“外部投资密集推动的外生性发展模式”、“民营中小企业带动的内生性发展模式”和兼具前二者特点的“改革推动的老工业基地改造更新模式”三种重要模式。根据产业集群理论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实际情况,基于系统理论,本文认为环渤海经济圈包括京津冀经济圈、辽东半岛经济圈和山东半岛经济圈,而每一个经济圈又包含了若干个小的经济圈,即城市经济圈。对于每一个城市经济圈而言,必须结合其比较优势和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比如,以京津冀经济圈的天津为例,可以发展汽车、石化、新能源、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山东半岛经济圈的青岛可以发展机械电子、轻纺、食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化学工业等产业集群;以大连为首的辽东半岛经济圈可以发展冶金、机械、石油化工、建材、旅游等产业集群;天津、大连和青岛等大型港口城市还可以发展港口运输业的产业集群,等等。
环渤海经济圈内部的三个子经济圈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促进各种资源的交流和共享,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打破区域之间的壁垒,促进资金、人员、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从而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每个城市经济圈内部的各产业集群之间、各产业集群内部的企业之间,也必须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产业集群发展的动态性和开放性要求。
以环渤海经济圈的18个城市为大小不同的中心,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使其经济增长的活力和优势不断向外扩展,实现整个环渤海经济圈的繁荣和稳定。在此基础上,再将其因发展产业集群而获得的竞争优势向其腹地如内蒙古、山西、河南等地不断延伸,从而带动更大范围的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环渤海经济圈发展产业集群的政策建议
第一,集群政策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外有很多产业集群发展的成功案例,但中国不能照抄照搬国外模式。产业集群一般指自愿合作而集聚的一群企业,它不是自上而下组建的,但是通过政策可以对产业集群发展给予必要引导,克服企业之间缺乏信任、缺乏明确的分工,以及缺乏资金等形成产业集群的障碍。营建集群是企业的事情,不可能自上而下地从零开始构建,切忌搞一刀切和过多的行政干预。集群政策是从市场出发、促进本地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和集体协作,增加人力资本的积累。要把干预的重点放在促进产业联系方面,至于发展什么、如何发展,则由企业自己去决定。总之,要尽量避免政府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政府职能定位应准确,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二,政府要尽可能地为产业集群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公共机构在提供信息、教育和公共资源以及在构建合作机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初期发展阶段,由于集群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中介机构不健全、不配套,其功能的发挥和影响力是相当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加速提供公共产品的数量。
在区域范围内,要以产业集群政策代替产业政策,促进区域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此外,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对于产业集群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政府要营造有利于产业集群和创业创新的氛围。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关键是通过制度创新,帮助创业者向专业化发展,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间的劳动分工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如何通过区域营销发展产业集群。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为主的区域,要真正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和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同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搞活当地经济,发展产业集群。
对于“改造再生的老工业基地”的环渤海经济圈,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经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使大中小型企业得到并行发展,积极营造一种有利于产业集群和创业创新的氛围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第四,企业之间应尽量形成有利于产业集群的竞合关系。产业集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度竞争,尤其是在产业集群的初始阶段低端的基于低成本的产业集群更是司空见惯。为了解决过度竞争问题,促进集群协同创新,首先要塑造合作导向的集群文化,以文化牵引企业战略调整;限制机会主义,以制度保证来限制横向产业集群中的企业过度竞争,加强纵向产业集群合作的稳定性。此外,要建立网络化组织,以组织协调网络成员的利益和关系。通过各种措施推进集群内部企业之间淡化竞争,强化合作。将企业间原来的纯粹竞争关系改变为既竞争又合作的竞合关系,从而实现双赢。网络化和竞合关系对于产业集群发展的成功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编号:534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qitalunwen/5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