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方法运用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CSA方法及其选择
西方国家在实践中已经发展了多至20余种的CSA方法,但从其基本形式来看,主要有三种,即:引导会议法、问卷调查法和管理结果分析法。
引导会议法是指把管理当局和员工召集起来就特定的问题或过程进行面谈和讨论的一种方法。它从代表一个组织多种层次的工作组(work teams ofworkshop)中收集有关内部控制的信息。CSA引导会议法又有四种主要形式:以控制为基础的、以程序为基础的、以风险为基础的和以目标为基础的。(1)控制基础形式主要关注已有的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也可能包括在工作组之外的内控设计决策。在这种形式下,CSA引导者可以结合高层管理当局的主要意图确定目标和控制技术,并对控制的执行情况与管理当局关于内控执行方面的意图之间存在的差距进行分析。而且,这种形式在检查软控制如管理当局的诚实性等方面是比较有效的。(2)程序基础形式是对所选程序的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种工作组的意图是评价、更新所选取程序或使所选程序呈流水线性。除确定评价目标之外,CSA引导者还要在引导会议之前确定最能实现关键经营目标的程序。程序基础形式可能比控制基础形式具有更宽的分析范围,而且可以被有效地用来与质量行动小组的倡议联合行动。(3)风险基础形式注重甄别与管理风险。这种形式检查控制活动以确保其控制关键的经营风险。这种形式更易于甄别主要剩余风险以便采取纠正行动,而且,与其他方法相比较,这种形式可能带来更全球化的自我评价。(4)目标基础形式关注实现目标的最好方法。目标可能由引导者确定,也可能不由引导者确定,重要的是要从工作组那边获得重要的输入信号。工作组的目的是弄清最好的控制方法是否已被选用,这种方法是否有效运行,以及所产生的剩余风险是否在可接受的水平之下。
问卷调查方法利用问卷工具使得受访者只要做出简单的“是/否”或“有/无”的反应,控制程序的执行者则利用调查结果来评价他们的内部控制系统。
管理结果分析法是指除上述两种方法之外的任何CSA方法。通过这种方法,管理当局布置工作人员学习经营过程。CSA引导者(可以是一个内审人员)把员工的学习结果与他们从其他方面如其他经理和关键人员收集到的信息加以综合。通过综合分析这些材料,CSA引导者提出一种分析方法,使得控制程序执行者能在他们为CSA做出努力时利用这种分析方法。
以上三种CSA方法各有其适用情况,目前西方用得比较多的是引导会议法。在该方法下,引导人员(facilitator)应受到一般的引导技巧和内部控制系统设计方面的培训,具有高素质的软性能力,以便引导参与人员研讨、分析,并写出评估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引导人员还应对企业外部的机遇与风险进行分析,以决定采取最为恰当形式的引导会议或结合使用多种形式。然而,引导会议法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组织文化是否支持和鼓励员工的诚实反应。
二、在我国运用CSA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控制结构的非正式性和灵活性已经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大部分组织采取更强有力的控制监控技术。CSA作为一种有助于管理当局和内部审计人员判断内部控制质量的方法,也许是一种能达到这种目标的工具。在我国,公司内部控制不如人意已是不争的的事实,红光、琼民源、郑百文、深华源、银广厦等业已暴露的上市公司违规事件几乎都与内部控制特别是控制环境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现阶段我国企业界在建立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中,应当适时引进CSA方法,既加强对软控制的评价,也不断促进控制环境的提升。然而,在具体实施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评估组织文化,适当选择CSA方法。作为一种相对比较新的发展中的方法,CSA的成功与员工的有效参与直接相关。他们的反应和接受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企业组织文化的函数,组织文化反映了管理当局对CSA指导原则的态度。在一个结构化的环境(structured environment)中,CSA过程才能得到充分彻底的支持并得到不断的重复以求不断改进。CSA执行者应基于对组织文化的分析结果来选择CSA方法和形式。在公司文化不支持一种参与式CSA方法的情况下,问卷调查和内部控制分析会有助于提升控制环境。另外,在选择实施CSA时,执行者还应当就以下问题进行决策:(1)要在组织的哪一分部实行CSA;(2)需要考虑哪些职能或目标;(3)评价过程具体应包含哪个层次(车间、分区、分部等等)。
2.发挥内审人员作用,形成内控评价合力。关于内审人员在CSA中的作用问题,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些CSA参与者认为,CSA应包含内部审计,视内部审计为CSA的恰当驱动者;还有一些CSA参与者则认为,CSA只能由经营管理当局或工作小组来有效执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阶段,为了确保各相关集团的利益得到保护,不论CSA过程是由内部审计还是经营管理当局来驱动,笔耕论文,内审人员都应持续监控并参与CSA,使内、外部审计和CSA在内控评价方面形成如下图所示的合力。
3.借鉴西方经验,避免有关陷阱。尽管CSA在西方已经广受欢迎,然而,在实践中,人们同样积累了很多经验教训。安达信公司的研究人员R.P.Tritter和D.S.Zittnan总结出CSA的五大陷阱,它们是:CSA引导人员选择失当;策划过程过于简单化;在发动CSA的过程当中好大喜功;缺乏管理人员的支持;限定CSA的实施范围从而使其潜力受限。
为了避免这些陷阱,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恰当的人员来充当CSA的引导者,这是关键的一步。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光有拔尖的审计能力和良好的一对一访谈技巧是不够的,他还应当乐于与别人合作,善于言谈,并且善于担任一个良好的听众;他应当是充当一个“教练”而不是“警察”。(2)成功的CSA不是简单地把大家召集起来讨论问题,而是要求大量的策划、组织、宣传、总结以及其他一些后续工作;因此,CSA引导者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并应当事先在工作组中进行“推销”。(3)不要在一开始就希望实施一个大而复杂的CSA计划,一步到位的奢望是不现实的,它只会徒增CSA初始结果不满意的风险;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做起,才会在逐步学习与积累中不断拓展事业。(4)为了成功实施CSA,引导人员不仅要极力说服高级管理层的支持,而且要获得中层和低层管理人员甚至一般员工的支持,因为他们最熟悉情况,在CSA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所以,引导人员的策划与“推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5)CSA引导者不应受到历史上只关注硬控制的惯性影响,而应当充分发挥其潜能,注重对软控制的评价,使有关人员广泛识别组织的优势与劣势,从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以不断改进和提高经营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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