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形成原因与管理方法
发布时间:2014-07-27 09:35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具体说来是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不仅可以加强资金的回笼,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一旦管理不善,就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的实际效益,甚至可能引发企业的财务危机。这就要求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速它的周转,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更好地发挥应收账款的商业信用作用。
1 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1)在市场激烈的竞争机制下,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不但要在成本、价格上下功夫,而且必须大量地运用商业信用促销。但是,某些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为了提高市场占有额,在事先未对付款人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对应收账款风险进行正确评估的情况下,盲目地采用现金折扣、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采用较宽松的信用政策,只重视账面的高利润,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从而成为应收账款风险加大的主要原因。
(2)有些企业对应收账款的治理缺乏规章制度,或有章不循,形同虚设。财务部门不及时与业务部门核对,销售与核算脱节,问题不能及时暴露,一些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催收、清理不及时,账龄老化,却任其发展,存在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现象。
(3)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在某些企业中,为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实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回扣等手段强销商品,使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和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导致应收账款大量沉积下来,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
1 加强应收账款内部管理主要体现在:
(1)划分赊销制度,审批权限,分别确定责任人的权限范围。赊销业务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查和同意,根据赊销业务量,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在严格赊销审批基础上,加强赊销的管理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和控制应收账款。
(2)实行专门负责制。可以成立专门财务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督,并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企业负责人,便于企业领导人掌握情况,适当适时地采取对应措施。
(3)明确划分企业销售部门和财会部门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职责。
明确划定销售部门对应收账款的安全和及时回笼负有直接责任,应收账款形成的决策者和主要经办人员,就是回收债权的责任人,笔耕文化推荐期刊,必须彻底改变回收应收账款的工作仅仅是财会部门的职责的错误认识,财会部门应按应收账款形成的时间长短,及时定期编制企业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一览表,将债务人名称、债权形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超过信用时间、债务人经营状况、应收账款总额占流动资产比重等内容在表上详细反映,以便于决策层和相关部门准确、及时、全面掌握企业应收账款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欠款催缴政策。
(4)健全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改变只将销售人员工资、报酬与销售指标挂钩的错误做法,建立内部考核责任制不但要与工资、报酬与销售指标直接挂钩,而且应将应收账款纳入考核体系,将应收账款余额与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他们要对形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2 制定切实可行的信用政策。选择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
信用政策是在综合考虑了利益、成本、风险之后,对应收账管理所作出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评估机构、往来银行、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客户的会计报表等多种渠道取得可利用的分析资料,对客户的品质、支付货款的能力、财务状况等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分析,以此为基础判断客户的信用等级,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坏账损失。再者。企业为防范各种风险,防止不法侵害事件发生,充分认识每件结算方法特点,选择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也是一种有效管理的办法。选择货款结算方式时,尽量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等,慎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合理的收账政策。采用恰当的清欠方法
应收账款政策是当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时,拖欠甚至拒收付款时企业所采取的收款策略与措施。实际工作中,因为拖欠原因不同,企业也应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政策方法,对于信用记录较好的客户,采用电函方式或派人去直接沟通,探明原因,视情况采用恰当的方法,使双方的合作关系不至于受影响,又能很好地解决拖欠问题。如果沟通仍不能解决问题,则可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总而言之,企业对于拖欠的应收账款,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催收,都有利有弊,因而,企业在制定收款政策时,要权衡利弊掌握好宽严界限,因为如果企业制定的收款政策过宽,会导致逾期未付款的客户拖延时间更长,对企业不利;如果收款政策过严,催收过急,又可能伤害无意拖欠的客户,影响企业未来的销售利润。一般而言,制定收账政策要在增加收账费用与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之间进行权衡,若前者小于后者,则企业制定的应收账款政策是可取的。
4、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坏帐准备制度
企业的应收账款,可能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对于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的处理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因坏账而遭受的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即企业可按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人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等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账款,这样体现了会计的配比原则,又避免了企业的明盈实亏。当然,由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其应收账款水平不一样,产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计提比例等。如果企业历史上发生的坏账损失的记录较少,且债务人的信用较好则企业在较低的水平上计提坏账准备,当然,企业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后,并不表明企业已放弃了收款的权利。而且为了避免人为操纵利润,任意计提坏账准备,企业会计准则还规定了企业在对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不得设置秘密准备,即企业利用制度提供的选择空间,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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