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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对道德自我形而上学基础的社会伦理转向

发布时间:2016-09-28 21:10

  本文关键词:黑格尔对道德自我形而上学基础的社会伦理转向,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黑格尔对道德自我形而上学基础的社会伦理转向
以笛卡尔“我思”哲学为起点和标志,自我、自我意识研究构成了欧洲近代哲学的研究主题。与英国经验论、大陆唯理论哲学对自我的认识能力研究相比,德国哲学更加突出道德自我观主题。其中康德以先天综合判断的形而上学为基础,确认自我和理性在实践中的自由本体能力和道德自我指向,以定言命令为核心,构建实践理性、道德自我观及其形而上学基础和体系。黑格尔肯定康德、费希特道德自我观的主体性意义,但反感于并力求克服康德反思哲学认识论、道德自我观中的二元分裂和矛盾。黑格尔以意识和自我意识、概念与实在的统一为基础,重释理性、自由、精神的社会意蕴,致力于对道德自我观及其形而上学基础的社会伦理转向与思辨重构。
  一、康德道德自我形而上学论证的困惑和矛盾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是为了限制自然知识,,为提升实践理性中道德自由和道德信仰开辟道路。实践理性对道德自我的形而上学论证一方面以认识论为基础,另一方面以社会契约进行论证。作为实践理性核心命题的定言命令及其主要特征的纯粹义务论,突出理性、应然而隔绝感性与现实。
  (一)实践理性的认识论基础以及道德自我的个体性
  在近代哲学开创点上,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认识论命题极具标志性和影响力,并影响到哲学中的个体观念论。如罗素所说:“笛卡尔的基本确实项‘我思故我在’使认识的基础因人而异,因为对每个人来讲,出发点是他自己的存在,不是其他个人的存在,也不是社会的存在。他强调清晰、判然的观念可靠,通过内省我们才以为发现自己的观念是否清晰、判然。笛卡尔以来的哲学,大部分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思想上的个人主义一面。”康德伦理学的方法和道德自我观深受笛卡尔影响,批判哲学严格区分自然与道德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必然与自由,认为感性、知性以自然感知世界为对象,仅限于认识现象;理性、实践理性以综合理念为对象,能达到对物自体的认识。但知性与理性所赖以建立的方法论基础相互贯通,都以先天综合判断为逻辑基础:在感性、知性阶段,时空、范畴构成经验材料的先天直观形式,综合保证了判断的普遍性;在理性、实践理性阶段,自我意识、先验理念及其对象——自由构成了对知性活动的先天形式,综合表现为将知性规则统一于原则之下,表现为自由自觉地将自己的准则服从于和形成普遍立法原则。康德的实践理性和道德自我观是以认知为基础的理性主义伦理学,是坚持实践规范问题的真理性能力的伦理学,它不怀疑理性的意义和必要性,以理性和理智为基础建立自己的原则。哈贝马斯也认为,康德没有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混合在一起,而是加以区分,应然命题的道德真理性不应被同化为陈述命题的断言有效性,但康德的伦理学是在与断言命题的真理性的类比中理解规范的正确性的,它所达成的定言命令借助于认知方法中的先天直观和先天综合判断,作为伦理学的主体,是基于认知能力的立法性和普遍性,推知实践理性中自由和意志的自我立法性和普遍性;认知主义伦理学并非基于社会生活的实践和有机群体的要求推导出道德法则,而仅仅是个体和主观的逻辑表达,道德自我论证表现出个人主义特征。在康德看来,基本的道德事实是个体的自我确定性和主观良心;作为普遍的立法能力和意志自由,它确立了个体的目的地位,如捷克学者S,卢克斯所认为的,基于认识论论证基础和理性能力的无限自我确信,康德把“人是目的”宣布为伦理学和道德自我的绝对原则,并确立了个人主义原则:“单个的人具有至高无上的和内在的价值或尊严”。康德仅从个人观点分析道德问题,在他那里,社会问题被看作第二性的,只因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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