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心伦理学之主体探析
发布时间:2021-06-30 13:17
生态中心伦理学属于整体主义的环境伦理学,其基本观点表现出对自然主体地位的认同。动态联系性和历史发展性是生态主体的基本特征,价值评价运动使生态主体的价值得到流转,道德价值评价运动促进了社会道德的发展,对生态共同体的主体地位的认可是生态共同体道德形成的必要条件。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2020,(15)
【文章页数】:3 页
【部分图文】:
价值主体的评价运动
正如行为不能是静止状态的,伦理主体的道德价值判断过程也是一个辩证的、动态循环的运动过程。如图2所示:作为整体的伦理主体以整体的需要、欲望和目的(整体的存在和发展)为评价标准,生态共同体不仅是伦理范畴的扩张,也是社会范畴的扩张。伦理主体由社会转变为生态共同体,目的也转变为生态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伦理主体通过评价行为是否符合自身或共同体的评价标准来判断这一行为是否应该或正当。当一只中弹将死的母狼眼中狂暴的绿色火焰渐渐熄灭时,利奥波德意识到了“某种只有她和大山懂得的东西”,那是一种深深的不认同感,是对人类以妄自尊大的态度随意伤害生命的不认同。自然包容了万物生灵和人类,人类却以工业技术高度发展带来的强大的改变自然的能力来肆意伤害自然,就像一个刚学会使用弓箭的孩童,却把锋利的箭头指向自己的母亲。利奥波德将“大山”以人格化的形式表达出来,山具有人类所还未普遍形成的思维和领悟,一种以生态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为评价标准的领悟。“大山”不认同仅仅为了游憩而灭绝灰狼的行为,这使鹿群失去天敌而数量激增,鹿群吃光了山上的灌木和树苗使山光秃了,鹿也饿死了。以共同体的评价标准,这种行为是不正当的。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是静止的,主体的价值评价标准也是历史发展的,形成客体事实到主体价值判断的动态循环,如图1所示:主体在认识基础上根据一定评价标准做出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会影响主体对客体的行为,或促进或阻碍其存在,这导致了客体A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主体认识、价值标准及判断结果的变化。客体事实和自身价值标准的变化推动价值评价运动的循环。客体事实的价值和狭义事实是不可分割的,它通过价值评价运动转变为带有主体印记的客体事实,诸多价值主体的价值评价运动汇聚成价值评价之网,其中主体根据自己的目的评价客体,同时也作为客体被其他成员评价。不同主体对于客体价值的评价价值存在差异,进而需要以共同体标准来进行对大多数成员都有益的评价。价值主体是价值评价之网的网结,评价价值为其存在提供客观合理性。一物的价值在于其适应于价值评价之网并以自身为目的而形成的一种事实,评价价值是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对客体评价的结果。以往的价值评价之网仅仅承认人类个体、利益集体和社会是价值主体,不承认其他存在物的主体地位,严重威胁了后者的存在,而人类已意识到人类不能孤立于自然而存在,人类的繁荣需要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此,为达到人类与自然存在和发展的目的,需要认同自然的善,若想要达到生态共同体完整、稳定和美好的目的,就需要认同生态共同体成员及其本身的价值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主体另解[J]. 于海江. 江汉论坛. 2015(05)
本文编号:3257814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2020,(15)
【文章页数】:3 页
【部分图文】:
价值主体的评价运动
正如行为不能是静止状态的,伦理主体的道德价值判断过程也是一个辩证的、动态循环的运动过程。如图2所示:作为整体的伦理主体以整体的需要、欲望和目的(整体的存在和发展)为评价标准,生态共同体不仅是伦理范畴的扩张,也是社会范畴的扩张。伦理主体由社会转变为生态共同体,目的也转变为生态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伦理主体通过评价行为是否符合自身或共同体的评价标准来判断这一行为是否应该或正当。当一只中弹将死的母狼眼中狂暴的绿色火焰渐渐熄灭时,利奥波德意识到了“某种只有她和大山懂得的东西”,那是一种深深的不认同感,是对人类以妄自尊大的态度随意伤害生命的不认同。自然包容了万物生灵和人类,人类却以工业技术高度发展带来的强大的改变自然的能力来肆意伤害自然,就像一个刚学会使用弓箭的孩童,却把锋利的箭头指向自己的母亲。利奥波德将“大山”以人格化的形式表达出来,山具有人类所还未普遍形成的思维和领悟,一种以生态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为评价标准的领悟。“大山”不认同仅仅为了游憩而灭绝灰狼的行为,这使鹿群失去天敌而数量激增,鹿群吃光了山上的灌木和树苗使山光秃了,鹿也饿死了。以共同体的评价标准,这种行为是不正当的。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是静止的,主体的价值评价标准也是历史发展的,形成客体事实到主体价值判断的动态循环,如图1所示:主体在认识基础上根据一定评价标准做出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会影响主体对客体的行为,或促进或阻碍其存在,这导致了客体A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主体认识、价值标准及判断结果的变化。客体事实和自身价值标准的变化推动价值评价运动的循环。客体事实的价值和狭义事实是不可分割的,它通过价值评价运动转变为带有主体印记的客体事实,诸多价值主体的价值评价运动汇聚成价值评价之网,其中主体根据自己的目的评价客体,同时也作为客体被其他成员评价。不同主体对于客体价值的评价价值存在差异,进而需要以共同体标准来进行对大多数成员都有益的评价。价值主体是价值评价之网的网结,评价价值为其存在提供客观合理性。一物的价值在于其适应于价值评价之网并以自身为目的而形成的一种事实,评价价值是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对客体评价的结果。以往的价值评价之网仅仅承认人类个体、利益集体和社会是价值主体,不承认其他存在物的主体地位,严重威胁了后者的存在,而人类已意识到人类不能孤立于自然而存在,人类的繁荣需要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此,为达到人类与自然存在和发展的目的,需要认同自然的善,若想要达到生态共同体完整、稳定和美好的目的,就需要认同生态共同体成员及其本身的价值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主体另解[J]. 于海江. 江汉论坛. 2015(05)
本文编号:325781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falvlunlilunwen/3257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