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正义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2 18:23
休谟认为,正义不是自然之德,而是一种人为之德;出于物质财富的有限和人性的局限,所以人类需要正义。在正义与财产权的关系问题上,休谟指出正义起源于人类的约定,是人类出于尊重和维护财产权而设计的人为美德,并提出了经济正义的"三条基本的自然法",即财产的稳定占有法则、依据同意而进行的财产转移法则和许诺的约束力法则。
【文章来源】: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13(0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正义的起源
二、正义的性质
(一) 正面论证
(二) 反面论证
三、正义与财产的关系
本文编号:3318052
【文章来源】: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13(02)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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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义的起源
二、正义的性质
(一) 正面论证
(二) 反面论证
三、正义与财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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