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亚派的自然法伦理观念
发布时间:2017-07-19 17:12
本文关键词:斯多亚派的自然法伦理观念
【摘要】:在斯多亚派哲学中,自然是一个核心概念,自然这一概念不仅包括着对物质世界的理解,也包括着对人的世界的理解。自然与理性相等同意味着人必须遵循着必然性,即命运。而遵循理性也就是依自然而生活。合乎自然的生活也就是德性的生活。宇宙与自然秩序中包含着自然法,自然法是永恒不变和普遍适用的理性法。自然法是宇宙与人类的共同法,在这一自然法中,包含着正义。自然法超越习俗或成文法,遵循自然法即为遵循正义。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关键词】: 自然 自然法 正义 伦理
【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142XA001
【分类号】:B82-051
【正文快照】: 斯多亚派是亚里士多德之后重要的哲学流派。斯多亚派哲学为来自塞浦路斯的芝诺所开创。斯多亚派兴盛于希腊化时期以及古罗马时期。斯多亚派给后世诸多影响,其中,自然法观念就是其中最有影响的观念。一、自然与理性在斯多亚派哲学中,“自然”(physis)是一个核心概念。“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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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映伟;;唯物主义伦理学的精神基础——斯多亚派伦理学的辩证分析[J];社科纵横;2008年09期
2 于江霞;;在“道德”与“伦理”之间——论康德与福柯的晚期斯多亚情结之殊异[J];道德与文明;2014年03期
3 ;[J];;年期
,本文编号:56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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