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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并济:社会治理的最优选择

发布时间:2017-07-19 18:26

  本文关键词:法德并济:社会治理的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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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法律与道德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法律与道德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两者在功能上相互支持,实施中相互配合,内容上相互吸收。同时,两者的调节范围不同,依靠力量各异,控制的重点有别。法德并济,能够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实现社会治理事后惩处与事先预防的统一,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统一,低成本与高效率的统一,他律性与自律性的统一,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社会整体环境净化与个体道德境界提升的统一。
【作者单位】: 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社会治理 法律 道德 法治 德治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食品安全的道德治理研究”(14CZX051) 江西省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资助
【分类号】:B82-051
【正文快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是法律治理的独角戏,而是需要道德治理的支持与配合。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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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佳琦;赵洋;;社会治理视野中公民意识的培养[J];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01期



本文编号:56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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