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承认到自由 ——霍耐特正义观的逻辑演进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4 00:38
为了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弊病,构建理想社会生活的标准,霍耐特以承认理论开始了对社会批判理论的规范性重建。国内学者把霍耐特的理论重建解读为以承认理论为主、其他理论为辅的“一中心论”,或从承认理论到多元正义构想的“两阶段论”,或由承认理论、多元正义构想、政治伦理学三个相对独立理论组成的“三成分论”。本研究力求提供一种关于霍耐特理论发展的新解释,即正义问题是贯穿霍耐特理论发展的主线,为了回答这一问题霍耐特从研究个体间的相互承认关系开始,认识到情感、权利、价值三种承认关系对个体自我实现的重要意义,发展出以建立承认关系为原则的承认正义观。他在与弗雷泽等学者关于正义的论争中发现,单凭建立承认关系的原则还无法裁定承认诉求相冲突时的正义标准。于是他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汲取营养,构造出以个体间达成相互承认关系为条件的社会自由概念,把“承认”从正义原则变为实现社会自由的路径,形成“承认?自由?正义”的理论逻辑,完成了从承认到自由的正义观转变,也巩固了承认概念在正义观中的基础性地位。因此,从承认到自由是解释霍耐特整个理论体系发展的钥匙,它体现出霍耐特对承认概念的辩证发展思想。霍耐特构建了不同于个...
【文章来源】:清华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状况
1.2.2 国外研究状况
1.3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1.3.1 研究方法
1.3.2 论文框架
1.4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
第2章 霍耐特正义观的起点:承认
2.1 为重建社会批判理论提出承认理论
2.2 构造承认关系的产生机制
2.2.1 对黑格尔承认辩证法的吸收
2.2.2 用米德心理学使承认分析经验化
2.2.3 三种承认关系维度的划分
2.3 承认关系的情感维度:爱与自信
2.3.1 爱与自信的实践关系
2.3.2 爱与自信的形成逻辑
2.3.3 个体自我实现以爱的承认关系为前提
2.4 承认关系的法律维度:权利与自尊
2.4.1 权利与自尊的实践关系
2.4.2 权利与自尊的形成逻辑
2.4.3 个体自我实现以权利的承认关系为基础
2.5 承认关系的价值维度:团结与自誉
2.5.1 团结与自誉的实践关系
2.5.2 社会荣誉的价值与衡量
2.5.3 个体自我实现以团结的承认关系为激励
第3章 霍耐特正义观的形成:承认正义观
3.1 霍耐特与弗雷泽在正义原则上的争论
3.2 通过承认实现正义的内在逻辑
3.2.1 现实中对承认的蔑视
3.2.2 蔑视引发社会冲突的道德动机
3.2.3 蔑视诊断不公正的社会病理
3.2.4 从蔑视到承认正义原则
3.3 改造承认正义观的必要性
第4章 霍耐特正义观的发展:自由正义观
4.1 用自由理论改造承认正义观
4.1.1 重新定位正义观的原则
4.1.2 三种自由模式之比较
4.2 法定自由的消极性
4.2.1 法律为个体构建私人自由空间
4.2.2 自由在法律限制中得以保障
4.2.3 消极性导致法定自由的病态风险
4.3 道德自由的反思性
4.3.1 道德自由通过反思形成
4.3.2 道德自由在个体自律中实现
4.3.3 极端化导致道德自由的病态风险
4.4 以社会自由为原则的正义观
4.4.1 个人关系中的社会自由
4.4.2 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社会自由
4.4.3 民主决策中的社会自由
4.5 从承认到自由的正义观发展
4.5.1 自由正义观的两个立足点
4.5.2 自由正义观的社会性特征
第5章 来自霍耐特正义观的启示和评价
5.1 对霍耐特社会分析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5.1.1 社会生活领域的再划分
5.1.2 构建社会自由机制的步骤
5.2 全面构建社会生活领域的社会自由机制
5.2.1 在社会领域中实现社会自由
5.2.2 在经济领域中实现社会自由
5.2.3 在政治领域中实现社会自由
5.3 从自由正义观发展出社会分析框架
5.4 对霍耐特正义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评价
5.4.1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批判霍耐特的承认概念
5.4.2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待霍耐特的自由概念
5.5 霍耐特正义观对中国的启示
5.5.1 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启示
5.5.2 构建社会自由机制的现实启示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156344
【文章来源】:清华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状况
1.2.2 国外研究状况
1.3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1.3.1 研究方法
1.3.2 论文框架
1.4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
第2章 霍耐特正义观的起点:承认
2.1 为重建社会批判理论提出承认理论
2.2 构造承认关系的产生机制
2.2.1 对黑格尔承认辩证法的吸收
2.2.2 用米德心理学使承认分析经验化
2.2.3 三种承认关系维度的划分
2.3 承认关系的情感维度:爱与自信
2.3.1 爱与自信的实践关系
2.3.2 爱与自信的形成逻辑
2.3.3 个体自我实现以爱的承认关系为前提
2.4 承认关系的法律维度:权利与自尊
2.4.1 权利与自尊的实践关系
2.4.2 权利与自尊的形成逻辑
2.4.3 个体自我实现以权利的承认关系为基础
2.5 承认关系的价值维度:团结与自誉
2.5.1 团结与自誉的实践关系
2.5.2 社会荣誉的价值与衡量
2.5.3 个体自我实现以团结的承认关系为激励
第3章 霍耐特正义观的形成:承认正义观
3.1 霍耐特与弗雷泽在正义原则上的争论
3.2 通过承认实现正义的内在逻辑
3.2.1 现实中对承认的蔑视
3.2.2 蔑视引发社会冲突的道德动机
3.2.3 蔑视诊断不公正的社会病理
3.2.4 从蔑视到承认正义原则
3.3 改造承认正义观的必要性
第4章 霍耐特正义观的发展:自由正义观
4.1 用自由理论改造承认正义观
4.1.1 重新定位正义观的原则
4.1.2 三种自由模式之比较
4.2 法定自由的消极性
4.2.1 法律为个体构建私人自由空间
4.2.2 自由在法律限制中得以保障
4.2.3 消极性导致法定自由的病态风险
4.3 道德自由的反思性
4.3.1 道德自由通过反思形成
4.3.2 道德自由在个体自律中实现
4.3.3 极端化导致道德自由的病态风险
4.4 以社会自由为原则的正义观
4.4.1 个人关系中的社会自由
4.4.2 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社会自由
4.4.3 民主决策中的社会自由
4.5 从承认到自由的正义观发展
4.5.1 自由正义观的两个立足点
4.5.2 自由正义观的社会性特征
第5章 来自霍耐特正义观的启示和评价
5.1 对霍耐特社会分析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5.1.1 社会生活领域的再划分
5.1.2 构建社会自由机制的步骤
5.2 全面构建社会生活领域的社会自由机制
5.2.1 在社会领域中实现社会自由
5.2.2 在经济领域中实现社会自由
5.2.3 在政治领域中实现社会自由
5.3 从自由正义观发展出社会分析框架
5.4 对霍耐特正义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评价
5.4.1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批判霍耐特的承认概念
5.4.2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待霍耐特的自由概念
5.5 霍耐特正义观对中国的启示
5.5.1 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启示
5.5.2 构建社会自由机制的现实启示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15634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ljx/3156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