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逻辑转变与协同完善
发布时间:2021-01-27 08:01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需要厘清自治、德治与法治等治理模式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三者的选择与组合。自治、德治与法治在形成路径、规范模式、运行机制、功能定位等方面均具有一定区别,同时也具有逻辑层面上的联系与相似特征,而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语境下,自治、德治与法治的功能、机制、模式等特征恰属于回应释放行政效能、增强调控能力、引导社会共识、改良制度环境等新要求所不可或缺的内容。应当充分发挥自治的民主功能、基本性价值,德治的引导功能、内部约束价值,以及法治的强制性功能、保障性价值,实现自治、德治、法治动态协同机制,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章来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0,22(04)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自治、德治与法治的逻辑分析
(一)形成路径:地域发展、权利让渡与生命活动
(二)规范模式:民主、引导与强制
(三)运行机制:程序、约束与合法
(四)功能定位:主观与客观、内部与外部
三、自治、德治与法治融合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协同驱动
(一)释放行政效能呼吁多元化配合
(二)增强调控能力需要“教刑结合”
(三)引导社会共识,凸显“三治融合”的功能优势
(四)改良制度环境应强调“三向协同”
结语
本文编号:3002729
【文章来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0,22(04)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自治、德治与法治的逻辑分析
(一)形成路径:地域发展、权利让渡与生命活动
(二)规范模式:民主、引导与强制
(三)运行机制:程序、约束与合法
(四)功能定位:主观与客观、内部与外部
三、自治、德治与法治融合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协同驱动
(一)释放行政效能呼吁多元化配合
(二)增强调控能力需要“教刑结合”
(三)引导社会共识,凸显“三治融合”的功能优势
(四)改良制度环境应强调“三向协同”
结语
本文编号:300272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3002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