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提出及其法治路径
发布时间:2021-07-09 11:12
传统视域下生态补偿被认为是一种责任分配机制,生态综合补偿的提出给生态补偿理论带来了挑战。为了实现生态补偿全过程规制和追求生态补偿整体性效益,生态补偿法制研究应突破传统责任分配和单一权利视域,植入权利与权力的思维。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理论渊源,根植于生态保护个体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委托关系,并立足于地方政府生态治理权能,内化为生态综合补偿积极性权力;同时探寻于地方政府可持续发展权,外化为生态综合补偿防御性自由。结合生态综合补偿的运行机理,生态综合补偿内部权力运行的法治保障路径应重塑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法律价值,打造追求生态综合补偿整体性绩效目标的地方责任政府,坚持法定原则,明晰权力的边界,坚持用权受监督,建立程序控权机制和综合考评制度;生态综合补偿外部权利自由的制度保障主要以基本权利的形态为核心,构建生态综合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和落实国家权利保护义务,建立系列性生态资源资本化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生态补偿研究的传统视域及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提出
二、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定义与解读
三、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正当性分析与理论渊源
(一)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正当性分析
(二)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理论基础
四、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演变逻辑与内容拓展
(一)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演变逻辑:地方政府最大限度地寻求生态补偿自治权力
(二)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内容拓展:权力与权利的二元向度
五、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法治保障路径
(一)内部权力运行的法治保障路径
1.重塑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法律价值。
2.打造追求生态综合补偿整体绩效目标的地方责任政府。
3.坚持法定原则,明晰权力的边界。
第一,坚持地方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立法保留原则。
第二,明确地方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核心领域。
4.坚持用权受监督,建立程序控权机制和综合考评制度。
(二)外部权利自由的制度保障
1.以基本权利的形态为核心构建生态综合补偿转移支付制度。
2.落实国家权利保护义务,建立系列性生态资源资本化制度。
六、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自然资源资本化实现机制研究——以南平市“生态银行”为例[J]. 崔莉,厉新建,程哲. 管理世界. 2019(09)
[2]“新权利”的法哲学思考[J]. 严存生. 江汉学术. 2019(03)
[3]新时代发展权救济的法理审思[J]. 蒋银华. 中国法学. 2018(05)
[4]生态补偿中政府与市场有效融合的理论与法制架构[J]. 徐丽媛.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8(04)
[5]法政策学视角下的生态保护补偿立法问题研究[J]. 王清军. 法学评论. 2018(04)
[6]责任分配抑或权利确认:流域生态补偿适用条件之辨析[J]. 谢玲,李爱年.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6(10)
[7]新常态下发展权实现的新思路[J]. 汪习根,朱林. 理论探索. 2016(01)
[8]生态补偿的制度建构:政府和市场有效融合[J]. 王彬彬,李晓燕. 政治学研究. 2015(05)
[9]环境利益、环境权利与环境权力的分层建构——基于法益分析方法的思考[J]. 史玉成. 法商研究. 2013(05)
[10]经济发展权的经济法思考[J]. 张守文. 现代法学. 2012(02)
本文编号:3273637
【文章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生态补偿研究的传统视域及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提出
二、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定义与解读
三、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正当性分析与理论渊源
(一)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正当性分析
(二)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理论基础
四、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演变逻辑与内容拓展
(一)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演变逻辑:地方政府最大限度地寻求生态补偿自治权力
(二)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内容拓展:权力与权利的二元向度
五、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法治保障路径
(一)内部权力运行的法治保障路径
1.重塑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法律价值。
2.打造追求生态综合补偿整体绩效目标的地方责任政府。
3.坚持法定原则,明晰权力的边界。
第一,坚持地方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立法保留原则。
第二,明确地方生态综合补偿自主权的核心领域。
4.坚持用权受监督,建立程序控权机制和综合考评制度。
(二)外部权利自由的制度保障
1.以基本权利的形态为核心构建生态综合补偿转移支付制度。
2.落实国家权利保护义务,建立系列性生态资源资本化制度。
六、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自然资源资本化实现机制研究——以南平市“生态银行”为例[J]. 崔莉,厉新建,程哲. 管理世界. 2019(09)
[2]“新权利”的法哲学思考[J]. 严存生. 江汉学术. 2019(03)
[3]新时代发展权救济的法理审思[J]. 蒋银华. 中国法学. 2018(05)
[4]生态补偿中政府与市场有效融合的理论与法制架构[J]. 徐丽媛.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8(04)
[5]法政策学视角下的生态保护补偿立法问题研究[J]. 王清军. 法学评论. 2018(04)
[6]责任分配抑或权利确认:流域生态补偿适用条件之辨析[J]. 谢玲,李爱年.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6(10)
[7]新常态下发展权实现的新思路[J]. 汪习根,朱林. 理论探索. 2016(01)
[8]生态补偿的制度建构:政府和市场有效融合[J]. 王彬彬,李晓燕. 政治学研究. 2015(05)
[9]环境利益、环境权利与环境权力的分层建构——基于法益分析方法的思考[J]. 史玉成. 法商研究. 2013(05)
[10]经济发展权的经济法思考[J]. 张守文. 现代法学. 2012(02)
本文编号:327363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3273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