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助推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30 07:01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在法治的框架里运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需要法治来巩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能动司法是补全行政手段的有效方式。然而,行政手段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仍有捉襟见肘之时,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功能,方能补全短板,实现既要生态,又要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司法机关通过创新司法的手段和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等举措,为生态文明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能动司法助推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表明,司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方式,能动司法能有效破解生态环境领域的难题。
【文章来源】:智库时代. 2020,(1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能动司法是补全行政手段的有效方式
(一)行政手段捉襟见肘
(二)司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
二、能动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贵阳实践
(一)生态保护法庭保驾护航
(二)创新司法手段和方式
三、生态文明建设能动司法的贵阳经验
(一)践行环境司法专门化理念
(二)构建环境司法专门化路径
【相关链接】
本文编号:3372305
【文章来源】:智库时代. 2020,(1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能动司法是补全行政手段的有效方式
(一)行政手段捉襟见肘
(二)司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
二、能动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贵阳实践
(一)生态保护法庭保驾护航
(二)创新司法手段和方式
三、生态文明建设能动司法的贵阳经验
(一)践行环境司法专门化理念
(二)构建环境司法专门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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