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决书之法律修辞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8 07:51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法律修辞学理论研究的热情日益高涨。但是任何理论研究都要立足于实际,缺少实际支撑的法律修辞学研究好比“空中楼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推动理论发展。在司法实践中,判决书与法律修辞的相遇,使得二者相得益彰。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运用不是单纯的语言修饰,其还通过修辞论证方法和修辞技巧的运用增强判决书的说理性,提升判决书的可接受性。在判决书制作中可以通过案件事实的建构,法律适用的选择,情理说服的应用等三个层面运用法律修辞,来增强判决书的说理性,以期获得受众的广泛认同。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方面法律修辞的正当运用使得判决书论证说理充分,可接受性程度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法治建设尚未成熟,法律修辞在运用过程之中难免出现误用以及滥用的情况,这不仅会损害司法的权威性,还会使实质正义无处可寻。因此,在我国现实法治环境中为了防范法律修辞落入不当修辞的窠臼,其运用必须掌握必要的限度,不能突破法律确定性的界限。为了防止法律修辞滥用从而为枉法裁判提供方便,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运用必须遵守理性论证规则。除此之外,在其使用过程中还应当坚守必要性、适切性和适度性三原则,如此才能保障判决书中法律修...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修辞与法律修辞的概念探析
一、修辞之概念探析
(一)中国传统中的修辞
(二)西方传统中的修辞
二、法律修辞之概念探析
第二章 法律修辞在判决书中的应用
一、判决书法律修辞的传统与现代
(一)中国传统中的判决书法律修辞
(二)现代判决书中的法律修辞
二、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必要性
(一)判决书的功能需求
(二)判决书制作的窘迫现状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正当性
四、判决书中法律修辞运用的意义
(一)提高判决书的可接受性
(二)证成价值判断进入的合理性
(三)延伸和拓展司法判决的影响力
(四)有利于疑难案件的解决
第三章 判决书中法律修辞之积极表达
一、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正当性标准
二、判决书的理性与温情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运用场域
(一)案件事实
(二)法律适用
(三)情理说服
第四章 判决书中法律修辞之消极表达
一、法律修辞运用下法律话语权的弱势格局
(一)道德修辞的过度介入
(二)政治修辞的过度介入
二、法律修辞运用中的功能偏差:完全实质功能主义下的法律修辞
三、法律修辞运用中的格局紊乱:缺乏修辞的谋篇布局
四、法律修辞运用中的技巧失准
五、法律修辞运用中的方法滥用
(一)论证中缺省三段论的滥用
(二)法律修辞唤起感情不当
(三)模糊修辞的不当运用
(四)案件事实建构与剪裁不当
第五章 中国语境下判决书法律修辞之运用限度
一、法律修辞运用限度的原因分析
(一)“拿来主义”之下的法律修辞
(二)法律修辞功能发挥的条件依赖性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方法的特定性
二、判决书中法律修辞运用之路径选择
(一)法律修辞的运用不能突破法律确定性的限制
(二)法律修辞的运用必须遵循理性论证规则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正当运用必须坚守的原则
(一)法律修辞的运用坚持必要性原则
(二)法律修辞的运用坚持适切性原则
(三)法律修辞的运用坚持适度性原则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案件事实的修辞建构[J]. 侯学勇,郑宏雁. 浙江社会科学. 2015(09)
[2]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范式的区分与关联[J]. 焦宝乾.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5(02)
[3]法律修辞方法对构建法治意识形态的意义[J]. 陈金钊.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6)
[4]法律修辞在司法话语中的运用[J]. 徐梦醒. 许昌学院学报. 2014(03)
[5]行政判决书的法律论证之我见[J]. 王冬尽.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05)
[6]法律修辞说服理论的语用有效性分析[J]. 张传新,宋保振. 天津法学. 2013(03)
[7]解决“疑难”案件的法律修辞方法——以交通肇事连环案为研究对象的诠释[J]. 陈金钊. 现代法学. 2013(05)
[8]解决纠纷还是培养规则意识——法律修辞在司法中的作用定位[J]. 侯学勇. 法商研究. 2013(02)
[9]社会变迁中的法律修辞变化[J]. 李晟. 法学家. 2013(01)
[10]被误读的“思想/表达二分法”——以法律修辞学为视角的考察[J]. 熊文聪. 现代法学. 2012(06)
本文编号:3462509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修辞与法律修辞的概念探析
一、修辞之概念探析
(一)中国传统中的修辞
(二)西方传统中的修辞
二、法律修辞之概念探析
第二章 法律修辞在判决书中的应用
一、判决书法律修辞的传统与现代
(一)中国传统中的判决书法律修辞
(二)现代判决书中的法律修辞
二、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必要性
(一)判决书的功能需求
(二)判决书制作的窘迫现状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正当性
四、判决书中法律修辞运用的意义
(一)提高判决书的可接受性
(二)证成价值判断进入的合理性
(三)延伸和拓展司法判决的影响力
(四)有利于疑难案件的解决
第三章 判决书中法律修辞之积极表达
一、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正当性标准
二、判决书的理性与温情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运用场域
(一)案件事实
(二)法律适用
(三)情理说服
第四章 判决书中法律修辞之消极表达
一、法律修辞运用下法律话语权的弱势格局
(一)道德修辞的过度介入
(二)政治修辞的过度介入
二、法律修辞运用中的功能偏差:完全实质功能主义下的法律修辞
三、法律修辞运用中的格局紊乱:缺乏修辞的谋篇布局
四、法律修辞运用中的技巧失准
五、法律修辞运用中的方法滥用
(一)论证中缺省三段论的滥用
(二)法律修辞唤起感情不当
(三)模糊修辞的不当运用
(四)案件事实建构与剪裁不当
第五章 中国语境下判决书法律修辞之运用限度
一、法律修辞运用限度的原因分析
(一)“拿来主义”之下的法律修辞
(二)法律修辞功能发挥的条件依赖性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方法的特定性
二、判决书中法律修辞运用之路径选择
(一)法律修辞的运用不能突破法律确定性的限制
(二)法律修辞的运用必须遵循理性论证规则
三、判决书中法律修辞的正当运用必须坚守的原则
(一)法律修辞的运用坚持必要性原则
(二)法律修辞的运用坚持适切性原则
(三)法律修辞的运用坚持适度性原则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案件事实的修辞建构[J]. 侯学勇,郑宏雁. 浙江社会科学. 2015(09)
[2]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范式的区分与关联[J]. 焦宝乾.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5(02)
[3]法律修辞方法对构建法治意识形态的意义[J]. 陈金钊.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6)
[4]法律修辞在司法话语中的运用[J]. 徐梦醒. 许昌学院学报. 2014(03)
[5]行政判决书的法律论证之我见[J]. 王冬尽.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05)
[6]法律修辞说服理论的语用有效性分析[J]. 张传新,宋保振. 天津法学. 2013(03)
[7]解决“疑难”案件的法律修辞方法——以交通肇事连环案为研究对象的诠释[J]. 陈金钊. 现代法学. 2013(05)
[8]解决纠纷还是培养规则意识——法律修辞在司法中的作用定位[J]. 侯学勇. 法商研究. 2013(02)
[9]社会变迁中的法律修辞变化[J]. 李晟. 法学家. 2013(01)
[10]被误读的“思想/表达二分法”——以法律修辞学为视角的考察[J]. 熊文聪. 现代法学. 2012(06)
本文编号:346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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