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中留置措施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6 12:01
2018年3月11日新《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其中第七节新增“监察委员会”,确立了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规定了监察委员会设立程序、组织架构和职责权限等指针性条款,具有里程碑意义。《宪法修正案》既落实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作出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针,也为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随后在2018年3月20日,《监察法》正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为建构我国四级监察体系,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进行监察提供了法律保障。留置措施作为监察委十二项调查措施中唯一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引起广泛的关注。留置措施具备的严厉性、强制性与刑事诉讼的拘留和逮捕相当,但由于留置措施在审查、执行方面均在监察体系内部实施,在这一点上又具有行政属性,同时留置措施又有着类似《警察法》规定的侦查期间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进行侦查的调查属性,因此留置措施是一项兼具行政性和刑事强制性的羁押措施。不断完善留置措施的具体细节,对实现打击职务违法犯罪和保障被留置人合法权益的平衡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篇文章分为四部分,基本结构如下:首先阐述了留置...
【文章来源】:辽宁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一)选题目的
(二)选题意义
二、文献综述
第一章 监察法中留置措施的基本要素
一、留置措施的由来
二、留置措施的性质
三、留置措施的权力属性
(一)强制性
(二)谦抑性
(三)主动性
第二章 留置措施的法治价值
一、收集证据的高效途径
二、展开依法监察的长效利器
三、保障被留置人权益的司法化路径
第三章 现行留置措施中存在的不足
一、留置措施执行场所不统一
二、留置措施批准程序不严格
三、被留置人律师会见权的缺失
四、对适用留置措施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五、补充调查期间的羁押措施适用规定不明确
第四章 完善留置措施的建议
一、设置统一的留置措施执行场所
二、完备留置措施的批准程序
(一)设立留置必要性审查程序
(二)细化集体领导规则
三、构建留置期间律师有限度介入制度
(一)介入时间设想
(二)律师享有权利、义务与权利保障设想
四、构建留置措施适当监督体系
(一)被调查人自我申辩机制
(二)录音录像随案移送制度的设立
(三)检察机关对衔接留置措施的司法案件的法律监督
五、补充调查时羁押措施适用途径设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监察留置中被留置人员权利保障问题研究[J]. 妥占荣.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3)
[2]留置一词的由来与发展[J]. 秦前红. 中国纪检监察. 2019(10)
[3]监察留置若干问题研究[J]. 刘文轩.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02)
[4]刑事监察与审查起诉工作衔接问题探析[J]. 高峰.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9(01)
[5]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监督程序之构建[J]. 段鸿斌. 人大研究. 2019(02)
[6]论国家监察权的性质[J]. 陈瑞华. 比较法研究. 2019(01)
[7]以审判为中心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J]. 褚福民. 比较法研究. 2019(01)
[8]人民监督员制度应退出司法舞台吗[J]. 陈卫东. 人民论坛. 2019(03)
[9]配合与制约: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的衔接[J]. 卞建林. 法商研究. 2019(01)
[10]国家监察委办案程序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J]. 张逸雪. 法制与社会. 2018(35)
博士论文
[1]党内“两规”问题的宪法学研究[D]. 曹秋龙.华东政法大学 2015
硕士论文
[1]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研究[D]. 黄林鸿.浙江工商大学 2020
[2]论监察留置[D]. 吉九龙.华南理工大学 2019
[3]监察留置措施研究[D]. 吴凡.江苏师范大学 2018
[4]国家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研究[D]. 郑丽利.安徽大学 2018
[5]国家监察制度的法制化问题研究[D]. 马宝飞.安徽大学 2018
[6]论监察委员会的留置措施[D]. 沈利利.安徽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479797
【文章来源】:辽宁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一)选题目的
(二)选题意义
二、文献综述
第一章 监察法中留置措施的基本要素
一、留置措施的由来
二、留置措施的性质
三、留置措施的权力属性
(一)强制性
(二)谦抑性
(三)主动性
第二章 留置措施的法治价值
一、收集证据的高效途径
二、展开依法监察的长效利器
三、保障被留置人权益的司法化路径
第三章 现行留置措施中存在的不足
一、留置措施执行场所不统一
二、留置措施批准程序不严格
三、被留置人律师会见权的缺失
四、对适用留置措施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五、补充调查期间的羁押措施适用规定不明确
第四章 完善留置措施的建议
一、设置统一的留置措施执行场所
二、完备留置措施的批准程序
(一)设立留置必要性审查程序
(二)细化集体领导规则
三、构建留置期间律师有限度介入制度
(一)介入时间设想
(二)律师享有权利、义务与权利保障设想
四、构建留置措施适当监督体系
(一)被调查人自我申辩机制
(二)录音录像随案移送制度的设立
(三)检察机关对衔接留置措施的司法案件的法律监督
五、补充调查时羁押措施适用途径设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监察留置中被留置人员权利保障问题研究[J]. 妥占荣.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3)
[2]留置一词的由来与发展[J]. 秦前红. 中国纪检监察. 2019(10)
[3]监察留置若干问题研究[J]. 刘文轩.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02)
[4]刑事监察与审查起诉工作衔接问题探析[J]. 高峰.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9(01)
[5]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监督程序之构建[J]. 段鸿斌. 人大研究. 2019(02)
[6]论国家监察权的性质[J]. 陈瑞华. 比较法研究. 2019(01)
[7]以审判为中心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J]. 褚福民. 比较法研究. 2019(01)
[8]人民监督员制度应退出司法舞台吗[J]. 陈卫东. 人民论坛. 2019(03)
[9]配合与制约: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的衔接[J]. 卞建林. 法商研究. 2019(01)
[10]国家监察委办案程序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J]. 张逸雪. 法制与社会. 2018(35)
博士论文
[1]党内“两规”问题的宪法学研究[D]. 曹秋龙.华东政法大学 2015
硕士论文
[1]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研究[D]. 黄林鸿.浙江工商大学 2020
[2]论监察留置[D]. 吉九龙.华南理工大学 2019
[3]监察留置措施研究[D]. 吴凡.江苏师范大学 2018
[4]国家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研究[D]. 郑丽利.安徽大学 2018
[5]国家监察制度的法制化问题研究[D]. 马宝飞.安徽大学 2018
[6]论监察委员会的留置措施[D]. 沈利利.安徽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47979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3479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