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法治与德治:中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指向
发布时间:2024-07-06 09:58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乡村治理始终是贯穿于三农工作的根本性问题,关系党的治理能力和执政水平以及中国乡土社会的安定和秩序。自治、法治与德治作为乡村治理探索的成功经验,是亿万乡村农民首创精神的集中体现,展现了乡村共同体提升精神、谋求善治、追求发展的诉求和愿望。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而三者的"最优融合发展"体现的是乡村治理进程中所坚持的传统与现实、坚守与创新、差异与选择,这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路径,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体现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指向是,坚持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强化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引导社会协同性力量的广泛参与。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国乡村治理体系中的自治、法治与德治
(一)自治为基
(二)法治为本
(三)德治为先
二、探求自治、法治与德治最优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地域环境的客观性
(二)乡村共同体的塑造性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性
(四)外部因素的影响性
三、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指向
(一)坚持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三)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四)强化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五)引导社会协同性力量的广泛参与
本文编号:4002428
【文章页数】: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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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乡村治理体系中的自治、法治与德治
(一)自治为基
(二)法治为本
(三)德治为先
二、探求自治、法治与德治最优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地域环境的客观性
(二)乡村共同体的塑造性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性
(四)外部因素的影响性
三、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指向
(一)坚持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三)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四)强化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五)引导社会协同性力量的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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